上次才碰到一台惡劣的ESCAPE
隔天又碰到一個開馬5的惡劣小鬼
唉~開車開久了~真的覺得路上的渾蛋只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深深覺得現在不裝行車紀錄器自保真的不行了
於是火速買了VR-01
雖然車牌太遠就照不清楚,不過在車子附近任意超車,惡意逼車的車輛,絕對無所遁形



分享一張今天早上拍的(這傢伙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侵犯他人路權+蛇行危險駕駛)

有照到車牌的我就不貼了,反正我已報警檢舉

雖然沒有檢舉獎金,但是應該能夠給那些不良駕駛一個小小的教訓
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之電子信箱 hpb01403@hpb.gov.tw
請大家多多利用,讓台灣向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