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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真的要更小心開車了...


lcy1021 wrote:
http://www...(恕刪)


自殺式攻擊

add1234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以刑逼...(恕刪)


這年頭真的除了自已要注意安全外...
還要注意別人這種自殺式的行為...
不然發生這種狀況...真的也只能認了?...

還好當時車主的車速不算快...
不然,應該就不止這樣了吧...

在國外
綠燈通行的狀態下
撞到人的駕駛無罪
闖紅燈的女孩家人還要賠駕駛的車損
受傷?
敷牛屎自己繳一繳醫藥費吧

以後缺錢的
路上找一台氣派點的進口車
然後跑步帶殺聲的勇往直前不回頭給他撲上去
這樣錢就滾滾而來了
上什麼班賺啥辛苦錢
躺在醫院吹冷氣養養傷又不用流汗大顆小顆的
然後還有錢可以拿
何樂不為?

記得挑進口的來鋪
看是1A2B或是啥賓利或瑪莎拉蒂的
千千萬萬別傻到挑國產車來撞
因為只有強制險有理賠
然後收個600紅包壓壓驚
吃虧!

我覺得小孩子要交~~~馬路如虎口
開車的人是沒錯的
是小孩子亂闖亂撞
看了好多次,怎麼心中慢慢地冒出假車禍真詐財的感覺...

女孩在車子快到時,竟然慢下來~~

是知道再往前一點可能會被車輾過嗎?這樣就無法詐財變晚七天回家了嗎?

真是太神奇了...
不止寒暑假、每周一、五、六、日,不止三寶
不是每日開車/騎車的通勤族,四寶、五寶、六寶直到n寶 都嘛在擠在路上耍寶!!
hi~

00 wrote:
台灣的法律是如此,即使綠燈行駛過斑馬線駕駛該注意而未注意
也是有罪的...
和紅燈穿越斑馬線的人依照比例處理...(恕刪)


所以說紅綠燈這玩意兒
不只對某些人來說是參考用的
對恐龍法官來說也是參考用的
發生地點像是在中壢SOGO~
前一陣子去過很眼熟
闖紅燈要怪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
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
;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
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
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
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
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
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請問一下:
行人穿越道與斑馬線,是一樣的東西嗎?

還是行人穿越道有兩種:斜紋的跟班馬紋的. 斜紋的有絕對優先,斑馬紋的需配合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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