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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檢舉違規的計程車,憑這張照片難道不夠力嗎?

夠不夠力,我不知道!
但覺得樓主會想要檢舉,是否因為計程車嚇到機車騎士,才覺得看不過去而舉發?!但如樓主所說的,計程車的行為太不應該!
又自以為是正義魔人

現在手機都有相機功能

現在汽車大部分都有行車紀錄器

就以為可以當正義化身去檢舉他人

這種人看了就覺得可惡

stitaxi wrote:
我想....
在這張照片裡面還有另外一個重點
想先請問版大
您是用何種器材拍攝照片的????
說明一下 免得被誤會.....


恩...
的確要說明一下
看方位是從駕駛座拍攝
如果是使用手機或平板拍攝
不論在行進間或停紅燈
警察是能罰你3000元的..

benny590324 wrote:
之前不是有新聞,機車女騎士後輪超過停止線就算闖紅燈了?

交通規則還會因取締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嗎?
...(恕刪)


那是理論上
因為上新聞了
所以不得不講出最嚴格的標準

實際上
要看承辦員警
這是我跟二十幾個分局交通組承辦員警交過手的經驗

大部分承辦員警都會要求
紅燈時 未超越停止線
紅燈時 超越停止線
紅燈時 越過路口中心處
這三點

後輪超過停止線就算闖紅燈

固定式照相儀器的標準

民眾檢舉的話
別想了
送送看你就知道



gn01981526 wrote:
又自以為是正義魔人

現在手機都有相機功能

現在汽車大部分都有行車紀錄器

就以為可以當正義化身去檢舉他人

這種人看了就覺得可惡
...(恕刪)

沒錯
檢舉人比違規人可惡多了

檢舉人害違規人要被罰錢罰個幾百塊上千塊
違規人害其他守法的用路人受傷或家破人亡

相比之下
檢舉人真是太可惡了



going996 wrote:
恩...
的確要說明一下
看方位是從駕駛座拍攝
如果是使用手機或平板拍攝
不論在行進間或停紅燈
警察是能罰你3000元的...(恕刪)

沒錯
民眾要檢舉的話
要車牌清楚跟違規事實明確
有影片或照片的話
快去檢舉樓主吧

fanrien wrote:
太讚啦~~過兩天再檢舉一次~~~謝L大~~
...(恕刪)

f大
不用客氣啦

你看看
酸民又來了
不意外吧
好玩好玩

先去睡了
晚安
想檢舉違規,還是用影片比較方便,到時違規人去申訴時警察也才比較夠力說服監理站跟法官
楊梅分局在桃園縣警察局中算比較敢開單的了

至於說分局不開單但陳情到縣長信箱或署長信箱後馬上開單,那是因為由上頭承辦人決定開單,到時真有問題被徹銷時責任也不在分局這了,被徹銷太多罰單也會影響考績分數...以上是我夢到的
我覺得惡意違規的比較可惡耶

那些人喜歡違規,呃,大概是常常說:
-----------------------
又自以為是正義魔人

現在手機都有相機功能

現在汽車大部分都有行車紀錄器

就以為可以當正義化身去檢舉他人

這種人看了就覺得可惡
-----------------------
的人
剛剛把一段鬧區500公尺高流量的雙向單線道裡所有臨停擋路的全都寄出去了

自己方便所有人得為你繞道甚至迴堵,怎是個賤字了得

看看成功率是否還是100%



樓主你這樣不夠力啦

人家要解釋成十秒之前綠燈大塞車,他不幸被卡在原地,變紅燈時不敢動

你覺得說不說得通?

得有連續的照片比較有說服力,一秒一張,關鍵時刻多幾張,車牌一定要看得清楚

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機會來了,只要若無其事走過去拿下即可

沒準備好的狂奔用力也不一定成

人家標準是80,自己拉到120,鐵證如山想退件還很難咧

60分的作品還得費口舌解釋+上網取暖,何必?

加油吧!為改善交通出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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