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走省道經過高速公路口,過交流道以後我就要右轉了
結果下班時間大塞車,回堵都堵到交流道口了
這樣等於我經過高速公路時,就被右方剛出交流道的車流夾在中線,一動也不能動
但是離右轉的路口只剩十幾公尺了
右邊一台下交流道的車似乎不太想讓,我不知道讓我換一下車道順利右轉他會有多吃虧
但最終他急著黏住前車的模樣惹惱了我...
於是我把車頭偏過去,塞進右前車和他的空隙裡(其實根本塞不進,他離前車約三十公分,我跟更緊剩十公分罷了)
然後就不囉嗦靠過去了...反正我有信心不撞到他,正負誤差是二公分左右
然後就真的很好笑的一個場景
整排路大家都完全塞住、超慢速移動的情況下
你看到有兩台車頭幾乎是黏住,後視鏡距離剩兩~三公分的樣子在擠
最終是我贏了,因為我跟前車跟的更緊,比他更敢擠
我的右前車頭,壓著他左前車頭打(大概是這樣形容吧)
緩步進行不到十公尺他就讓步了,因為再不停車他左車頭就要撞我的右葉子鈑了
擠進去的心情其實滿爽的,甚至自言自語「啊不是很行?再來啊」
不過爽的原因是因為我在他旁邊打方向燈那麼久了(大家都塞住停下來)
他有好幾次機會讓我,卻仍然急急忙忙的貼緊前車,啊是會掉塊肉逆
你讓我換車道,我不用三十秒後就右轉位置還你了
是在機歪啥貨啊....
請問大家,我這種行為該砲嗎?
為什麼不想讓,很簡單一個原因,他這種切法就是在硬切,如果我是他,我會慢慢切,而且是等車流開始動之後,理論上來說他算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你是直行車,基本上是你走完,你後面那台讓他,這樣才是標準作法。不過台灣如果兩線道匯入一線道,都是一群車一起走,其實應該是要兩線道一次一台車匯入才是有禮貌的做法。
這台車標準的我就是硬切,我不想等,你怎樣?所以基本上最好不要讓他,他撞到你就打110,這種只能別人讓他不顧慮他人路權的傢伙,著實可惡。
還有就是擋到機車騎士是他的錯,他這樣硬切本來就不該讓他,他自己也知道別人不讓他會擋到機車騎士,可是他依舊這樣做了,所以我覺得錯不在你,是他的問題。請不要加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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