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機車比中指 不算公然侮辱?

可預知機車會閃進來為何要並行?且機車在59秒有轉頭看路況剛好他隔壁又有台機車...

公然侮辱部份雙方氣頭上當然...各退一步就好
很多騎機車的後照鏡都只是裝飾品
等到開車了再把後照鏡當裝飾品就等著出事吧
依我看反而是版主的錯誤佔大部份哦
機車族其實很辛苦的
風吹日曬雨淋的
加上又只有二個輪子
安全性及穩定度都不及汽車來得好
多禮讓一下機車族也不會少塊肉嘛
我本身是開車族而太太是機車族
是以中立角度看這件事
凡事不要佔盡便宜


PS:
那句"有行車記錄器"還真是蠻落漆的....
哈哈哈.....
我現在是覺得算了~
氣也消了。
而且手殘把記憶卡弄壞了

不過版上很奇怪,這種蓋大樓超快
分享文卻興趣缺缺

我覺得很奇怪,
怎麼有人覺得比中指被告會沒事

祝版上的聖人都行車平安,開車都開內車道



樓主想取暖反被砲,頗掉漆,還敢說消業障?到底銷什麼業障?


他是被卡到,況且他車身在你前面,先讓人家過會怎樣?疑似握了方向盤就不可一世什麼都該優先


車道要左不左要有不右的,叭了還要再叭,還要加速上去嗆聲,嗆聲那一句真的有夠讓人噴飯!


千萬不要告我呀,知道你這種人,我已經很謹慎措辭了。


其實這樣的肢體表達算溫和了,在國外因為文化背景不同
老外表達不滿情緒的方式更直接,但相反的,他們「被表達情緒」的一方也都還算
尊重對方表達不爽的自由,直接衝突的情況也很少
在美國開車,被比中指是很平常的事情,無論自己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大家在路上火氣何必都那麼大咩!和氣生財~~

jackyliu2000 wrote:
更新算了~氣消了當做...(恕刪)
我發現,現在一堆人裝行車紀錄器都根本不是防身用的.
就只是看哪個用路人不爽,就要拿影片檢舉,上傳到網路上公佈他人之行為,在不然就是要告人.
之前我也遇過像版主你這種人,把我攔下來說他有裝行車紀錄器,說要檢舉我,
我只過要他等等,我了打通電話叫些朋友來,那車主看我一掛完電話就趕快澇跑了,
到現在3個多月過,我都還沒收到法院通知或是警局打來的電話.

有時間發廢文在這取暖,倒不如現在就馬上去報案告死他.

最討厭這種裝了行車紀錄器就自以為是了人了.
其實要警告的話 喇叭按第一聲警告他快撞到就好了,為什麼他車都過了還繼續按??
jackyliu2000 wrote:
我現在是覺得算了~氣...(恕刪)


被比中指是還好,被逼車到停車對方下車拿棒球棍拿刀作勢傷人事情更大。

台灣有3000萬人口,哪個是一出生就沒中指的。
禮讓一下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喇叭按一下就好

機車都通過了實在沒必要再按一下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