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 wrote:
如果自己認為沒錯又何必這樣隱藏(影片.聲音)
敢問高見,樓主錯在何處?使用喇叭為錯誤?喇叭可能長按為錯誤?
他一定有亂按喇叭是錯誤?還是樓主根本沒按喇叭,只是在9778試圖
搶道之時在車內罵了幾口髒話為錯誤?
不管上面何種理由,都是樓主錯誤?不管發生何種上述狀況,對方都
可引用 "事出必有因" 而公然逞凶鬥狠?
去年我在228公園看到兩隻蝴蝶飛舞,想不到美國就發生了如此大的風
災,真是事出有因。(聽過混沌理論嗎?不是餛飩)
車輛配備喇叭,或許在台灣真的是錯誤。
行車紀錄器在台灣,或許絕對不能消音,不能淹滅事前半小時的影片。
受害人在台灣,或許不能犯丁點錯誤。
受害人必須要像聖人一樣,不能按喇叭,不可疑似超速,不可壓到網線
,不可關起門來罵髒話,不能不讓影片觀眾知道他罵髒話,觀眾有知的
權利,而受害者,沒有保有隱私的權力。
樓主即便按喇叭又有何錯?
樓主若關起門詛咒別人,對方可以感知然後以車相逼?
樓主若有上述情形,其他人必須要樓主裸裎以對,接受批判,雞蛋裡挑
骨頭?
對於車禍經過的細節,看再仔細都不為過。但關於別人的隱私,則是不
宜要求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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