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999ttt wrote:
我支持黑車,休旅車要硬擠來啊,要拚就來拚,看誰先死!
...(恕刪)
直接當場硬碰硬
難保不會掃到其他無辜用路人
不如約下交流道 請義交做好交通管制 車尾放好三角錐
盡情的打一架會比較好
下車處理事情 別忘了按下雙黃燈喔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野馬GT500 wrote:
全場就屬於貨車最無辜...(恕刪)
跟我八月初在國道上遇到的車一樣
晚間約九點半南下,約在清水休息站前,我開在內線,速度絕對有超過110
整條路大概只有5台車
其中就有台貨車一直逼著我的車後
從後視鏡來看,大約離我車尾不到五十公分,牠開著的遠燈還照亮著我的後視鏡
極度的不舒服
我右後方還有一台小房車,因為也不是離我太遠而且他看起來在加速中,我也就沒有切出去
沒想到那台貨車趁著小房車靠近之際
行駛在內線與中線之間
與我右邊車門不到三十公分,三台併開超車到我前方
如果當時我只要稍稍驚嚇移動方向盤,那應該又是一起意外了
然後他飛奔過我,約距我六個車身處卻將時速放慢下來
我下意識的按了一下喇叭,約1秒
接著
他像發瘋一樣急踩了煞車
接著我猜因為牠是酒駕又只有一人,所以車體以左前方為中心開始打滑
它搖行約三秒,整個放慢速度
我實在很擔心我超他車,他會對我不利之類的,所以就離了他遠遠的,並切到中間車道
這種人,根本就是想在國道上殺人,建議應判公共危險罪,並不得易科罰金
讓這些人在路上走,正常人都得自求多福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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