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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於靜止時被撞~對方不理會!

1折...
有點扯...
這意味著其實撞到人都可以這樣白爛的嗎?
果然法院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之後爸開車只是輕輕的靠到和尚的休旅車,連個痕跡也沒有也是要我們賠。
後來叫警方來,爸也是想說吃虧算了就出險。
結果那和尚的車真的一點傷也沒有。
結帳完後就要5000元........................

自從那次以後,老爸再也不捐錢給和尚..
1.車都開超級大台又豪華
2.一點同理心也沒有

保險人員還笑我們說那種根本就不必賠,因為連警方都找不到痕跡..
如果硬要打官司還真的不知道要賠什麼?賠那裡?

人好都是比較處於落勢嗎
純之水 wrote:
保險人員還笑我們說那種根本就不必賠,因為連警方都找不到痕跡..
如果硬要打官司還真的不知道要賠什麼?賠那裡?

人好都是比較處於落勢嗎 (恕刪)

應該說這些亂象法官有很大的責任
因為這些判決
讓那些肇事擺爛的車主知道法官是站在他們那邊
受害車主就算不甘願
花時間跑法院想得到公道最後發現結果是如此
所以我每年花錢保限額丙式險
就怕哪天遇到這些肇事擺爛的人 讓保險公司去給他們教訓
不怕麻煩 走法律途徑 這是你唯一的路

owenivy wrote:
之前親戚被撞也是5年...(恕刪)


很多人都不願意相信上法院零件會折舊
其實財務本來就是會減損
不然為什麼中古車會比較便宜
車禍後對方用全新的零件換你中古零件
為什麼不能折舊

不過照現行自用車折舊率千分之369
真的蠻高的
五年車就一折了
營業車更慘
三年多就一折
我是覺得這折舊率真有檢討空間

aska3428 wrote:
很多人都不願意相信上法院零件會折舊
其實財務本來就是會減損
不然為什麼中古車會比較便宜
車禍後對方用全新的零件換你中古零件
為什麼不能折舊.(恕刪)

物品當然會有折舊率
有些零件原廠是沒提到建議更換時間
代表只要沒問題就不用更換
但是法官折舊算1折太誇張
因為殺肉價都找不到
希望他們能食人間煙火
不要只會做些天龍人判決

owenivy wrote:
物品當然會有折舊率有...(恕刪)


看到一個文章讓大家參考
(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就修理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方屬必要費用,雖有提出說明,惟修理材料依其性質,仍有獨立與附屬之別,若修理材料對於物之本體而言,已具獨立存在價值,因其更新結果,將促成物於修繕後使用效能之提昇或交換價值之增加,則侵權行為被害人,於未依民法第 214條之規定,催告請求回復原狀前,逕行以新品之價額請求全額賠償,與舊品相較,勢將造成額外利益,與損害賠償僅在填補損害之原理有違,故此部分之請求,自非必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前開決議有關折舊之意見,應係專指此種情形而言。
就告他阿......
上法院很麻煩,但是他比你更麻煩!而且會威脅到他的工作,所以最後他怎樣都得跟你解決!
有的人以為裝皮就沒事了!
即便是已經簽了和解書,上法院還是告的動他的!
至於是不是能拿到全額的賠償,就很難講了~~~~~台灣的法律很怪,法官更怪~~~~~~

祝福你啦!!!!
個人際遇不同
我覺得這家實在不怎麼樣

是不是就這樣 wrote:
換一家保險公司吧~
我之前保30分鐘內會有人到場協助處理那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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