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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跨11個車道的國道超級螃蟹哥...

現在新聞不看也罷
每次採訪父母鄰居都那套
"他平時很乖很孝順"
我看現在只要沒拿刀砍爸媽的都算孝順了...

jackt20839 wrote:
就在剛剛中午12點多...(恕刪)


哇 好厲害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第三道不是也是ETC嗎?難道不一樣?

nelsonliu0323 wrote:
不過....若是這種情況,也沒辦法怪小貨車啦
你又規定人家一定要過磅
人家又只有ETC,沒現金也沒回數票
不這樣橫過去....我也不知道還能怎樣.....(恕刪)


你是認真的嗎
徐董~徐董~
看到沒?
寧死也要用ETC啦
還不快找他拍廣告?
樹林收費站北上最右側的現金回數票車道,小車可以走也只收40元,為什麼不走最右側的現金回數票車道,非得跑去左邊的ETC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fV8FaxvrZI
不過這個便道本來也只有少數在地才知道的,被新聞多次報導,現在竟然還會塞車耶
stephanie_0801 wrote:
你肯定可以主張,
放上來 不代表公開的喔。 連文章都不能隨便copy,更何況是影片?
基本上 至少不能隨便拿去營利用。
連到 youtube上 看一下。 http://www.youtube.com/t/copyright_notice
可能媒體就是 吃定一般人應該不會去主張版權吧。 這樣就爽到媒體啦。 現在的記者還真好當。
難怪 現在每天許多在電視看到的 都已經是 我在01上看過的 舊聞。

小朋友,著作權法第49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49
第 49 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電視新聞頻道是可以直接拿去用的
惟一注意是符合比例原則
若新聞頻道把整部賽德克巴萊三個多小時影片從頭到尾全部播,就很難符合法條中所稱「必要範圍內」
金氏紀錄 有比這條嗎?

肯定了喝酒,把11條 雙白線 看成 班馬線~
我說的是....如果是因為過地磅的原因而導致的
那....就是政府的設計不良
不說小貨車只有ETC好了
就算小貨車有現金
至少也要橫過三個大貨車車道
這樣...一樣很危險阿
當然....若是走便道進來的.....那就是小貨車的問題了

hcy101 wrote:
你是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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