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789002 wrote:
但我比較想檢舉那些欺善怕惡的假聖人...(恕刪)
你火眼金睛喔
檢舉違規一眼就可以看出車子裡面的是真聖人還假聖人喔
還欺善怕惡的假聖人咧
檢舉人又不是聖人
檢舉人也會違規
我前面就有講過了
在台灣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完全不違規
只是檢舉人他不會惡意故意蓄意的違規
你檢舉得到就去檢舉阿
不要只是光說不練
linpredator wrote:
在台灣
沒有一個人可以辦到
"接送家人朋友 載運東西貨物 買東西吃東西辦事情 完全不臨停紅線一秒鐘以上"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辦到(汽機車都一樣)
你也違規過
我也違規過
法官也違規過
警察也違規過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呢?
違規都不要抓了嗎?
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掉好了?
我們沒辦法做到完全不違規
但我們可以做到盡量不影響他人
不影響他人...臨停時閃雙黃燈 車子盡量靠邊 後照鏡收起來 人盡量在車上 不要超過3分鐘
影響他人...併排停車人跑不見去吃大餐 車子停在路中間 車子停在轉角紅線處 車子擋到公車停靠站
上下班上下課時間去公司學校違規臨停幾十台起跳阿
三不五時去銀行郵局門口違規臨停也是幾十台起跳阿
都要抓嗎?
全台灣警察都出動去抓也抓不完
惡意故意蓄意的違規
才有抓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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