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y31029 wrote:子行經國道三號南下木柵交流道至新店交流道間,被木柵分隊移動式測速器拍到時速203公里 penny31029 wrote:當天是要到板橋洽公,下午1時27分在國道三號南下25公里處時被拍到超速,而他通過樹林收費站的時間是下午1點41分 HMM,這滿有趣的從新店到板橋洽公為什麼會經過樹林收費站?要下板橋基本上第一個中和出口下中山路第二個土城出口接65下縣民接下來才會馬上經過樹林收費站。所以他是已下國三並「已經洽公完」又上國三經過樹林收費站是下午1點41分,是這樣嗎?而且雙B的車子穩又重說不定開到200車主還沒感覺已經到200了(好吧,200誇張了點,160好了)
sam19800315 wrote:可能是去板橋靠近樹林...(恕刪) 如果是去板橋靠近樹林這塊,應該要從土城交流道下喔!順序是中和板橋交流道>土城交流道>樹林收費站>三鶯交流道,所以要去板橋洽公不太可能會經過樹林收費站....
沿路店家 或 警用, 里長用的 監視錄影帶,應該會比個人的GPS 有用,當然 你至少要找到二捲帶子,再來, 你要去找 具公信力的機構, 為你分析帶子內容的可信度, 開立證明,GPS 行車記錄 不是不可信, 必須拿去第三方機構, 取得有效的證明文件,這些錢花下來, 也是很可觀的,你打贏官司 , 才有可能回本
Badr wrote:我是比較相信表速的人.尤其是高檔進口車..樓上大哥開FX.這台猛獸是輕輕鬆鬆可以到200我是不相信gps的 這樣我紅單應該收不完了,我在國道都是定速GPS限速+8,表速約限速+14,定速從沒收過紅單,經過有開機的固定桿或有打雷射槍的紅斑馬無數了!
WMHs wrote:據新聞報導: '時...(恕刪) 抱歉,沒有耐心把後面八頁回文看完!但在下去年親身經驗,在國五被紅斑馬攔下,拍A車抓B車(我)且攔下所使用的測速儀器沒有拍照功能,紀錄器過程影片,甚至沒看到交警有拿出測速器最後上交通法庭,抓交替的交警也沒出席,也就是被控方從頭到尾三次出庭都沒人出席最後法官駁回,誠如前幾2&3樓說的1. 警方所使用的測速儀器都有定期檢測證明所以較具公信力2. 請提出行車紀錄器GPS檢測證明(去哪提?)3. 補充過去案例>>>新聞標題=雷射測速沒拍照 罰單無效http://city.udn.com/54532/3291582法院名稱: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字號:98年度交聲字第75號並自行申請該字號案例內容,呈請法官鑒核最後法官以>>>為避免造成警方執法罣礙難行,該案例不宜當參考依據!過程中,沒收到任何罰單,去電問了好幾次監理站,都說再等等看,拖到最後超過繳費期間,提供所有通聯紀錄,法官也不受理!才知道,原來當場拒簽罰單,罰單是不會寄到你的聯絡處的,你要自己在指定時間內上網繳!最後我繳了5400另外還要出庭費前後共出庭了三次心裡一堆髒話法律究竟對人民的用處是什麼?無聊可以看看我過去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