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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比中指 不算公然侮辱?


e36coupe wrote:
一開始機車在紅燈時超...(恕刪)


話是這麼說的嗎?
如果你開過車遇到這種情形你一定會停下來確認左方車道有沒有車,
騎機車也一樣要確認,不是想轉就轉,想鑽就鑽,
很明顯機車騎士就是這樣,前方計程車檔到車道,
第一時間應該減速確認左方車道有無車輛,甚至需要停車,
因為前方違停不代表你就可以不守交通規則,
請專心騎車開車,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
一般人認為右側是機慢車道 但事實上應該是路肩
你開的車道是機車及汽車共同使用道,機車也有使用權,開車者不應有心態認為是汽車專用,而按喇叭。
而且笑死人了

你去翻一下判例好了

哪時候出現過"比中指"判公然侮辱的?

笑死我的毛
有行車紀錄器 啊不就很秋?
現在是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就是正義嗎?
我自己是機車族,我也開車。
因此我懂兩造之間都有其難處、尤其是台灣的道路環境

你在這邊怒氣騎士莽撞衝出
搞不好騎士也在另一頭抱怨駕駛不理讓、只是他沒有行車記錄器就是了
若能彼此設想或許會好很多。
樓主氣消了, 也更新了, 感覺樓主也是個講道理的人, 不要浪費時間跟社會資源.
被無禮的機車騎士搶道, 當下心情不好是大部分人會有的反應.
如果能夠忍一口氣, 消除業障, 也是好事一樁.
叭叭叭 叭山小 有行車紀錄器了不起喔 雞腸鳥肚 超討厭這種人 自以為是
行車紀錄器是用來釐清肇事責任,還原真相給警察大人作為資料記錄用而已。

如果有時間PO文不如把行車紀錄交給警察去處理。

很多人用行車紀錄器的方式還真是千奇百怪,各種花招都樣樣出現。

錒峏灋 wrote:
告對方公然侮辱但是對方也能告你誣告...
不如送違停計程車紅單,消消氣,也不用去賭對方敢不敢玩


不懂不要亂說好嗎

誣告是法院判決確定原告失敗後,對方才能提誣告
但影片中,若不考慮交通因素,公然侮辱很有大的機率可以成案

你開車的人怎麼不讓機車?還亂按喇叭~ 撞到人你是要賠的~ 行車紀錄器? 你白色恐怖阿 天龍國現在變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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