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BCCCCC wrote:
這種觀念非常不對哦...不知道對方傷勢哪裡的時候千萬不能去移動
請交給專業的
現在的人也沒有人會笨到去幫助人吧!?
相信我,要幫助人之前請先想想台灣人的人性....(恕刪)



岩石 wrote:
當下對方有想耍賴及污賴版主家人之意圖,可立即向警方報案,請求及時處理.
而車上亦有行車影像紀錄影片,來提供呈堂佐證,不用擔心對方耍賴.
而遇上這類事,千萬不要碰觸對方身體,不然會發展出,什麼你意料之外的說詞就很難說,
而其原騎乘之機車,亦不可出於善意而去移動他,一定要保持現場完整.
發現對方身上有明顯酒味,亦要向警方說明後,就交給警方去做進一步判別處理.
遇上這種事很麻煩,又很費事又會耽誤時間,儘量迴避遇上,但是遇上一定要小心處理程序,
以免引發誤解,導致有心人有可作文章之機.
科技越進步發達,人心便是更加險惡難測,尤其經濟嚴重不景氣,會用頭腦撈偏財的人就更多.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