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marti wrote:以前我們家新養了一隻...(恕刪) 窮人的確是惹不起事情 連幫忙都有可能遭殃在下就幫忙追過肇事逃逸的機車 但沒追到只記下車號後來查出是贓車 牌照與CC數也完全不府合而後聽到事主居然跟警察說 哪可以要求追車哪個人賠償我嘛!!?此後在也不當好人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digito wrote:哪裡看出是第一個報警, 沒看到雙向的車流/目擊者那麼多司機或前排乘客沒事, 而且比他更早報警, 很難理解嗎? 不難理解!但是, 報案時勤務中心可以告知司機沒有生命危險? 難不成影片車主是過了一小時才報案?好啦, 硬要凹, 大概唯一的機會是客運司機自己報案,還特別告訴值勤人員"我沒有生命危險",影片車主報案時又被同一個值勤人員接到電話。
Cromarti wrote:敢PO就是要有不怕被...(恕刪) 我沒興趣轟您,不過請記得以後在自己車上貼上/漆上/掛上明顯字樣,提醒大家這台車不需要協助,有意外請快閃。不過我認真的懷疑這是被盜的帳號,用來破壞帳號主人父親的名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