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age68 wrote:
只能給樓主一個建議當...(恕刪)
極度認同
按喇叭應該也是防禦性駕駛方式
御過幾次狀況...現在都提前警示,不要等到出事情再來揮
ruby6436 wrote:
我看了許久, 總覺得有些怪
1分19秒準備打橫, 1分22秒聯結車過
一來差了3秒, 3秒鐘應該可以開80公尺距離了, 如果大車是兇手, 應該1分20秒就應該看到聯結車過了
二來大車撞小車, 力道真能控制那麼好? 追撞當下很可能因小車方向改變致往前車速變慢再被撞一次
三來外車道聯結車經過, 隨後差一個車身中間車道白休旅經過, 如果原來聯結車和白休旅都確定在中間車道, 白休旅敢距離一個車身開在聯結車車後?
至於車左後方傷, 是否為打橫時撞到護欄導致?
我一直認為, 樓主超過聯結車已一段距離, 正常聯結車也應該早已轉到樓主車後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