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up616 wrote:
如果你有看到前面的討...(恕刪)
彼此的無奈 也激起了我認真回文


windup616 wrote:
一般來說, 我們安裝...(恕刪)
with2005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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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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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條 (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恕刪)
請問
是不是當你開車途中,具備「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的身份時,警察雖無搜索票,但可以
進入你的車內。
是不是一般民眾不具備上述身份時,警察就不得無故進入你的車內,是嗎?
何謂司法警察官與司法警察,他們與一般警察有何不同?有証件可以辦識嗎?
正確! 即上述身分者 司法警察可扣留相關證據
司法警察及司法警察官 是位階上的不同 職務上的不同
司法警察單位 雖有很多警官是主管 但可稱為"主官"者(沒打錯 是"官"非"管") 普遍指分局長相當位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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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回版主 抱歉本人給你高姿態的感覺
因為看見很多人給了正確答案 又被很多人吐槽 所以變的不太想總結
前幾樓有個大頭貼是"GTR"圖示的53樓大大,他的回答很正確,也很了解實務單位在做什麼
可惜他被樓下一個好像還沒通過國家考試的人吐槽 還在提什麼公法作用法的觀念 很像不是在司法界工作的人 整個板 快要積非成是 讓我變得很不想講正解
kontou_k wrote:
記憶卡是沒有磁區,屬...(恕刪)
with2005 wrote:
有個重點! 車禍發生後 若無人傷亡
就沒有"刑事"責任存在 (車損部分 也沒有刑法毀損存在) 也就是說~你無法對對方提出任何刑事告訴
with2005 wrote:
正解是 兩年內 去簡易法庭 提出"民事" "損害賠償"告訴。
with2005 wrote:
請問
是不是當你開車途中,具備「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的身份時,警察雖無搜索票,但可以
進入你的車內。
是不是一般民眾不具備上述身份時,警察就不得無故進入你的車內,是嗎?
何謂司法警察官與司法警察,他們與一般警察有何不同?有証件可以辦識嗎?
正確! 即上述身分者 司法警察可扣留相關證據
司法警察及司法警察官 是位階上的不同 職務上的不同
司法警察單位 雖有很多警官是主管 但可稱為"主官"者(沒打錯 是"官"非"管") 普遍指分局長相當位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