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鳥0426 wrote:
常常聽到檢舉違法就等同 "爪耙子"這種言論
如果違規事證明顯又危害用路人安全 (惡意逆向,闖紅燈,高速公路上往車窗外丟瓶罐)
這不該檢舉?
試問
如果別人幫忙檢舉惡意違法行為讓你我生活更安定,你會說他是爪耙子嗎?
壞蛋才會這麼認為吧
至於輕微的交通違規我相信大家都會有,這是台灣目前無解的難題(紅黃線停車...等等)
這種狀況倒是不用去舉報...(恕刪)
這很簡單的道理
常違規的人才會害怕別人檢舉
常違規的人才會在那邊酸言酸語冷嘲熱諷
行得正做得直的人怕甚麼檢舉?
你自己不做
是你的自由
沒人逼你去做
有人願意無償檢舉交通違規
一堆人是在潑甚麼臭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