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成那樣
還有臉指證別人?
要不要馬路都劃給你家就好?
先不管那是10/15公分線
一條要汽車和汽車爭道的道路上
你又停放的這麼外面
請問騎車走路的要閃哪?
多位人想點 把車僅靠旁邊停
發生問題機會小 你也可以安心行!
台灣人最愛把騎樓改建成室內
又把自家車停到馬路上
人家指證又不高興大吼大叫
被撞到又只會推卸責任
騎機車的也很糟糕
跟停車的一樣玩起推卸責任
這樣肇事逃逸 恐怕他事後會"後悔不及"!
擎風 wrote:
這已經是在線內了...且這路段 我也沒看到有機車專用道!!!
完全是小屁孩的問題... .....(恕刪)
10公分線內是路肩
15公分線內才能停車
請搞清楚
不是要寫機車轉用到才是!
Moral Principle~ I'm still learning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