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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1-GM 算你狠

取暖失敗~

但是!如果真的實際速度是這樣!別在開上去了!

誰叫台灣有最低限速的問題!

那位逼車車主行為是不可取.但樓主你時速也太慢了.因為看到後來.發現外車道的廂型車都超越你了.可想而知時速有多慢了.其他車道車輛也慢慢的距離樓主越來越遠.所以我覺得樓主開省道會比較安全
商業考量下沒有真相
是阿,妳開太慢了!應該開外側,好嗎?
幫幫忙
wenho331 wrote:
如影片http://...(恕刪)
出匝道就切中線還慢慢開,這也是在害人~
不要以為慢慢開就不會出事,後車閃避不及撞上去,就算獲賠命沒了又有何意義?

wenho331 wrote:
如影片http://...(恕刪)


剪車是很可惡的,沒有爭議,但我相信它不會平白發生, 慢車匯入主線道不積極加速還慢速橫越兩車道,這跟剪車頭一樣危險,只是你自己不曉得而已

樓主如果不檢討自己開車方式,未來一定還會遇到許多類似危險的事, 甚麼樣的人就會遇到甚麼瘋子, 把自己先做好瘋子就不會出現了

hung108140 wrote:
是阿,妳開太慢了!應...(恕刪)

+1
應該開省道慢慢嚕就好,第一次看到路障擋車被閃過還自己上網罵人的

wenho331 wrote:
如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PcAxGd3lBE&feature=youtu.be
這是故意的這個故意會害死人的。(恕刪)





幫您護貝一下....跟在你後面的比較有可能會死人...
唉~還是請原PO車主先反省自己的開車方式吧!
如果不清楚高速公路的定義及使用方法,再去翻翻坊間的考照書,再不然去高公局網站看一下,最不濟發個文問一下應該還是有不少為了自身安全的網友會熱心提供答案的.
昨天才立冬,今天就取暖不成還被潑冷水....真是......自找的!

wenho331 wrote:
如影片http://...(恕刪)


一次切兩車道,又開那麼慢,剛好而已?
這種行為比逼車更討厭上百倍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車牌公佈出來後,樓主你很爽嗎?

樓主你自己也公佈一下吧!

我要閃你遠一點!

免的碰碰車!

取暖失敗文!

不要以為有行車紀錄器就了不起!

大頭証上身!

連切兩車道,你知道後方來車要緊急煞車嗎?

有多危險!你懂嗎?

樓主到是出來解釋一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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