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已經寄一個地方了,不知還能再寄另一個地方了嗎?只是這些單位應該讓舉發更簡便,影片檔都有了還要舉發人的證明,又不是要發獎金,我想很多舉發的人是想讓馬路安全一點,讓交通更好,不是要獎金!...(恕刪) 你就寄新北市警察局就好了上傳容量最大每案有案號分局一定要辦檢舉人資料附上去沒差啦我都有附阿01上有人檢舉兩萬件了一樣活的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