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 wrote:
當下對方有想耍賴及污賴版主家人之意圖,可立即向警方報案,請求及時處理.
而車上亦有行車影像紀錄影片,來提供呈堂佐證,不用擔心對方耍賴.
而遇上這類事,千萬不要碰觸對方身體,不然會發展出,什麼你意料之外的說詞就很難說,
而其原騎乘之機車,亦不可出於善意而去移動他,一定要保持現場完整.
發現對方身上有明顯酒味,亦要向警方說明後,就交給警方去做進一步判別處理.
遇上這種事很麻煩,又很費事又會耽誤時間,儘量迴避遇上,但是遇上一定要小心處理程序,
以免引發誤解,導致有心人有可作文章之機.
科技越進步發達,人心便是更加險惡難測,尤其經濟嚴重不景氣,會用頭腦撈偏財的人就更多.
+1


說的太好了 1515151515
失落的蛋 wrote:
像這類型的假車禍,假如今天我是開車的,而我今天又趕時間,我沒下車去扶那位先生和他的機車就直接倒車走了,那這樣若他被後車給怎樣了~~我須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台灣真的變了,什麼樣的人都有~~~~~~看來行車記錄器是該買了~~
或許法律上可能沒問題 , 也可能有問題 (這個請法律專業來回答了...)
但是如果他今天在你開車繞過之後被其他後車撞死了,你良心不會覺得不安 ?
就好像 , 看到一個小朋友在危險海域(或河流)玩水 , 看完之後離開 ,
結果小朋友淹死了 , 依法可能不關我們事情 , 不過大大不會有 "早知道 ooxx" 的想法嗎 ?
不過真的行車紀錄器真的該裝 , 一個幾千塊而已 , 可以省下日後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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