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確實不應該追趕!!就像影片上頭的造成的事故一樣....雖說行車記錄器 或許沒辦法理出到底是誰撞誰的責任!!但是很顯然的肇事車輛 加速逃逸 這條法規絕對夠肇事者受 畢竟 哪有人擦撞後不下車查看 直接開走!!就算是我撞他 我也賴給他說他先行離開 行為可疑 懂嘛!?不過 這種事情 真需要駕駛雙方好好的檢討 開車 總會有一些小事故 別讓一時之氣 毀壞你的一生或他人的一生!!
這件事情我覺得用法學的角度去解釋已經沒有意義了(請找一下刑總的因果關係 謝謝因為大家都覺得說 後面追他的人必須也要負責這個時候大家都會想說 阿後面的駕駛就別追了 事後在交由警方處理就好了有行車紀錄器阿我覺得這麼講有點事後諸葛可是如果事情來發生了 確定會不追嗎?小弟我沒開車 我只是兩輪族 我承認我會追一段 可是如果是看到那麼猛的駕駛我想我會顧及自己性命要緊
檢察官 那麼快就確定後車沒有責任? 又是遇到媒體的麥克風 隨便說說吧, 回去還不是要開偵查庭釐清... 後車的部分 我想家屬一定也會跟著提告... 檢察官今天的發言 反而是先入為主 這樣很不好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可是媒體可沒有把追車的人當英雄... 就是警察抓小偷 小偷撞死人 整個討論的方向變成 警方是否執法過當... 警察真可憐
留級的米蟲 wrote:你沒看到我寫的?我根...(恕刪) 追車應不應該好像完全不是重點會這樣危險開車的就是會這樣開哪天趕時間?或是幹趕著開房間?等等基本上應該是譴責在馬路上這樣開出的人不管是誰~撞人的,在追的我覺得都應該譴責我要是警察收到報案通知,我一定兩邊各開一張罰單最好是馬路這樣開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