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換車道者應禮讓直行且連續車輛先行(非方向燈打了別人就應該讓你~在台灣的駕駛很多都是是而非~打了方向燈就要切~尤其是計程車~如果發生事故肇責在變換車道之車輛)2.開啟車門應禮讓後方車輛先行(即使車主撞了他的車門~他還是要賠償你的車損)3.行駛中開啟車門~屬危險駕駛100%肇責在計程車~~請版上振振有詞之人~~先熟悉交通法規且為經常性駕駛~再來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