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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中華路與中山南 交叉路口前 -- 恐怖車禍

誰對誰錯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不會拿命來賭大車轉彎時會注意到旁邊那小小的機車
大家都知道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但今天的問題是直行車把自己放在一個轉彎車看不到的死角!

這樓的重點不應該只有放在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而是更應該提倡防禦性駕駛!
以台灣的機車騎士觀念

這種現象還會不斷的發生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如果要用8 2 來分的話。

聯結車80%
機車20%

1.角度太大
2.轉太快,他自己後照鏡、窗戶都不見得注意的到外面的情況。

轉慢一點有兩個好處:
1.比較多的時間去注意周圍車況。
2.比較多時間讓別人注意到自己。

機車在行經路口也沒有注意。很明顯他在聯結車頭幾乎要橫在他前面時他才注意到聯結車。
然後聯結車真的又轉太快,後輪差很快就來了。機車其實幾乎沒有時間反映,且應該是女性或老人,感覺他已經慌了。

這個事件核心中的核心就是:轉太快。

ps.有些人都要說機車沒注意,機車太小不容易看到,機車駕照太容易取得。這樣說就錯了。你一個人小小隻的也不是不容易被大車看到?走在路上的路權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啊!你都不走路喔?無論你用什麼交通工具,你一定還是會要走路。越是大車注意義務本來就越高,體積大,殺傷力也強,本來就是要禮讓行人或直行車,這有什麼好爭議的?就算你要與人與機車爭道好了,人家直行車偏偏就是要過去,一輛接著一輛,那沒關係啊。大車就是慢慢的過去嘛!總是橫在你面前了,那些機車要再衝過來真的也不要怪人家。但今天這輛聯結車就是轉很快嘛!
騎士反應太慢了

遇到這種狀況下

立即跳離機車往後退,老命要緊

再向拖車索賠

我們要多學習"防禦駕駛"
看起來是大車的錯, 明明可以讓不讓, 還硬用車體擠小車

不過遇到這種還是孬一點閃遠點好...


最近常看到防禦性駕駛?

法規就是在保障大眾的安全!

使大家都能依序使用道路!

減少疏失造成的危害!

不然!標線.燈號都可以不用了!

防禦行為這麼好用?

自身防禦行為就可以免除災害了!


大家守法、人車安全、道路順暢



以前聽一個開砂石車的大哥說:他也不是不讓小車,而是跟本看不到有車在旁邊.所以千萬不要在大車 公車 聯結車 大貨車旁邊
ILoveToEatApple wrote:
如果要用8 2 來分的話。

聯結車80%
機車20%

如果要分的話。

聯結車100%
機車0%

就算聯結車有視線死角,本來就要由司機去克服這些狀況,同樣是聯結車司機的問題。

因為機車沒超速,在紅綠燈前後都相同速度,
且機車離聯結車有夠遠了,少說有一個車道,
是聯結車司機轉彎太太快,才卡到機車前面。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很明顯的機車騎士認為自己的路權遭受侵犯

且很有自信的等在那裏看貨車司機是否識相的停車解決

結果沒想到的是大拖板車高度太高有死角看不到

而導致可避免而未避免的車禍.

在台灣,太有自信是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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