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ix~鋼 wrote:所以以後遇到這一種,...(恕刪) 這種同車道不可能無責對方申請鑑定完都是看撞擊點跟煞車痕還有影像帶我為什麼知道我有開公司車故意關一台小屁孩的門判出來也是55 保險跟警察的話先聽聽就好了不過還是蠻佩服樓主的
Finepix~鋼 wrote:對方堅稱沒有錯,他有...(恕刪) 對方百分之百錯但樓主遇到最不想遇到的事,個人感覺是可以避免的!雖然你這樣一撞,就對方來說是一個教訓但看樓主所寫也很不願意用自己的車來完成這個教訓那這一切本來應該是可以不要碰到在台灣,開車除了自己對還不夠,還要四處張望現在高雄中山路很多左轉燈號,秒速通常不長但是要加速通過的話是非常危險的事因為有太多逆向又看不到左轉燈號又看不到左轉車道的摩托車會闖所以摟!防衛駕駛很重要我只要看其他車的動線怪怪的要不是離他遠一點,不然就是抓準時間趕快超過絕對不跟在他後面、旁邊或是開在他前面
Finepix~鋼 wrote:警方跟保險公司都說我無責...(恕刪) 你有沒有責不是他們兩個說了算大家的質疑是,影片看起來你"應該"先暫停讓他先過但你卻是"疑似"往左拉才撞到他通常看到左側的車有打方向燈了,會注意他彎的弧度而不是照你原本想行駛的路徑吧所以大家才認為這麻煩應該避的掉的
這個路口在我家附近,那路口這直行車道右轉的車輛真的很多,雖然這樣轉彎真的是不對的,可是有時候從快速道路下來的車子根本沒辦法切到右轉車道,所以就直接這樣轉。只是無論這樣轉彎的理由為何,不對就是不對,發生事故就是不對的人該負責任,只是開車真的要特別小心啦!這樣轉彎的人那不是第一台也不會是最後一台,不管誰對誰錯,自身安全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