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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Altis肇事逃逸中...,給這位幫忙車主一個讚

汽車走機車道超車,先送他一張紅單啦,這種亂超車方式一定要檢舉,太惡劣了,內車道有車不能等幾秒後有空檔在超車嗎..
另外肇逃的部份另外算
看樣子這傢伙還是快點出來投案吧!
富二代還有錢賠..最怕是被窮二代撞到,連錢都沒得賠 看樣子是酒駕逃逸
阿彌陀佛!!

希望兩位老人家平安

幾位年輕人義行可嘉

人間還是有溫暖

至於"肇逃者"更應該要得到嚴懲

否則這類不幸事件仍會層出不窮
珍惜擁有---Topus

黃金堆滿間 wrote:
機車汽車車禍
朋友轉...(恕刪)


富2代不會開這種爛車 他們怕死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這在永靖~~~~
老天保佑 ,那對老夫妻平安

給這位幫忙車主一個讚
肇事逃逸真的很過份
要是後面的車子沒有看到直接輾過去......
趕快抓起來吧
就算沒有肇事逃逸,違規超車肇事的部分車主也要出來面對吧

甲蟲 wrote:
看起來是汽車的錯

但如果說肇事"逃逸",這算是文字殺人了

因為是車尾"回"到機車才會讓機車犁田,這車主或許沒感覺到

加上機車摔到快車道,就算是肇事車有聽到聲音而看後照鏡

剛好又被前方的白色轎車擋住也看不到

肇事車又不是下車看完後又開走

而且肇事車一直都開很快,不是事後才加速逃逸

影片很清楚

亂變換車道一定要罰,

真相留給警察去了解,不必要置人於死吧!!

倒是幫忙的人給他們一個讚啦!!(恕刪)


刑法第185條之4是肇事逃逸罪,不是肇事「加速」逃逸罪的喔。
在客觀上,跑了就是跑了,不管有沒有加速、或是減速,他還是跑了,是嗎!

Sawyer蔡 wrote:
剛仔細那台altis...(恕刪)


此言差矣
這件事不單純是有沒有汽車有沒有"碰"到機車的問題
而是車輛行駛本來就不可以如此超車
行車事故不能只從表相判斷
而是要從觀念及守法行為中釐清責任
不然怎麼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則哩?
您的觀念要適時的修正哦!!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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