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young wrote:台灣交通自由心證法則...(恕刪) 影片中,被撞的機車騎士刑事責任沒有!應該只需要開一張未戴安全帽的罰單即可,因為刑法第12條第一項有規定~~被撞的機車騎士有故意嗎?沒有!過失也沒有,因為影片當中,闖紅燈一方的燈號變換已久,這時候倒楣被撞的才依燈號行駛~~若是守法被撞的人,因此也要被罰,還要硬扯成過失,那麼把全國紅綠燈全部炸掉即可~~
影片不錯但現場轉播的兩位女記者更棒還起爭執....----------------------白痴機車男沒看紅燈撞車就算了倒地後還一直去拉女傷患白痴中的白痴沒死也可能活活被害死還抱著她?在演哪個連續劇?
被撞的人真的太無辜了,他明明可以自己犁田上路就好,因為他被撞有了緩衝的機會,才沒能不自覺地邊講手機邊讓油門愈催愈快。害人害己,台南一堆這種的,這個年代連過綠燈,都不能信任,前面車子停著不過,或者綠燈的路口都沒其他車輛,最好還是自己看清楚了再通過。Mr.Wonder wrote:影片不錯但現場轉播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