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黃君 wrote:感覺有點像全民警察..互相監視.互相檢舉...共產國家才需要這樣做吧...真是民主過頭了 台灣目前最欠缺的就是守法觀念...根本就是民主過頭了~民主到酒駕找市長去警局關說要警察放人?
行車記錄器 >> 行車糾舉器 如同其名是被發明用來記錄行車實証還原事故現場真相用的如今卻被大家發揚光大,用來檢舉別人的交通違規,倘若大家都能接受(類似 諜對諜 的感受) 那也挺好 對交通也有正面的幫助以下純為 個人 胡思亂想記得以前交通警察執行超速照相取締時大家反彈的 偷拍取締 >> 若未能事先公開警示告知民眾則取締無效如今對隱化於民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片被用來當做違規舉發 >> 違規者是否可以類似主張反彈是否可以把民眾的糾舉影片當執勤的重點而不是開單的依據 , 把執法權回歸在警務人員身上
Nube wrote:用行車紀錄器檢舉別人...(恕刪) 樓主真是辛苦了~不知申訴結果如何行車紀錄器我覺得是自保工具如果沒有發生危安事件 或是惡意違規 我覺得都沒有需要檢舉如果大家都像某些網友說的 違規就該罰 那我看車禍事件絕對會增加規定是死的 很多事情不是預料中的哪天你停紅燈 看到後視鏡閃著大燈煞不住車的砂石車就要以時速80撞上來 你不能往前開 因為你一往前就闖紅燈了 旁邊有很多行車紀錄器在監視你.....大家不要矯枉過正 台灣交通亂一部份也是出在道路設計 和從小的觀念灌輸 難道國外交通好是因為大家都有記錄器檢舉嗎不然路上那麼多監視器 警察那來舉違規就好啦 為何都是有重大事件才調監視器看
就如同大家所說的有些事只有遇到才知道在台灣這個寶島不管騎車開車上路路上的狀況是瞬息萬變隨時都可能有突發狀況絕不是鍵盤能體會也不是你我能夠控制的今天如果有人蓄意違規嚴重影響他人幹嘛不檢舉是我也會檢舉就算有裝行車記錄器當罰單寄到時可能也已經蓋檔了這樣應該也是哭笑不得小弟今天純粹只是分享家人的親身經歷值不值得同情該不該認了你們說說我也只是聽聽只是想提醒大家在這個鬼島開車小心注意安全 路上平安小心檢舉達人就在你身邊
Nube wrote: 幾年前在國道三號龍潭關西那附近,我原本開在中間車道前方無車,後來從另一車道切進來一部車且剛好上方路橋有照相取締,因而前車突然煞車減速,後來收到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的罰單,當時行車紀錄器並不普遍,沒有證據申訴無門,你們說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