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也覺得這說法很讓人訝異看來我要反省之前駕照怎麼考過的了.....@@所以 開車的人長眼點吧就像前面網友說的 撞上了行人 對方有絕對路權無視紅綠燈....我之前見過最瞎的是行人過馬路---綠燈 fine 你慢慢走但是有救護車要過 所以義交趕快請過馬路的一堆行人快點過 好讓救護車通行結果就有個白痴慢慢晃啊晃.....完全無視義交的指揮和呼喊....中指蕭 其實處處都有啊.....唉rwe wrote:這條款更厲害了,行人...(恕刪)
真的假的!行人可以不管紅綠燈,只要走在斑馬線上就是王?所以我可以任意穿梭在忠孝復興路口或者忠孝西路台北車站前囉對行人來講真是一大福音我不覺得路權是這樣玩的,小的見識短淺,以香港為例只要車道綠燈,行人想從斑馬線過馬路就只有被疾駛而來的車叭的份而且再左右轉時也絕對禮讓同向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但只要車道紅燈,他們幾乎不會有一丁點想紅燈右轉的想法這才是絕對路權應該追求的目標吧
mobile01cat1 wrote:我、我、我、我有讓呀...(恕刪) 樓主你就不要跟這位小姐計較了啦, 這篇就當是宣導文吧,讓更多人知道行人的路權也算是美事一件,再說, 那位小姐搞不好是因為大姨媽沒聯絡好, 不開心剛好被你碰上了~沒有一定囉...
mobile01cat1 wrote:我闖黃燈?有闖黃燈這種違規嗎?你會不會看影片啊?我過停止線時還是綠燈,是為了讓那位闖紅燈的小姐才停下來,再起步進入路口時剛好變成黃燈,不開過去難道要停在行人穿越道上嗎?會不會開車啊你? 綠燈~快過去黃燈~還沒到十字路口,應該要停紅燈~不能過去所以已經黃燈了,還沒越過十字路口區,應該要停,所以樓主錯了而行人在斑馬先有優先權,你讓她是應該的這題答案是 行人一點錯都沒有,樓主違規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