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行車紀錄器的實用性

bomberyao wrote:
原來那台賓士上面坐了...(恕刪)


說不定那幾個就是便衣
因為有些便衣就是這個德性
好不好用看個人所需,我就是因為怕麻煩因此如前面版友所討論~購買第一代目*者行車紀錄器
就在今年7月份發生車禍事件,好險有紀錄器的幫忙,所以在初步分析研判表我並沒有肇事過失
如果你覺得每次開車都很幸運的話,可以不用這個東西;要不然發生事情後還要找目擊證人或調
路口監視器真的很麻煩,搞不好還被對方告過失傷害,沒完沒了。
由於這次的事件,現在我又買了第二代,雖然貴了許多,但我的評價感覺優於第一代很多,如果
可以節省時間和麻煩,花一些錢是值得的。

其實更重要的是裝上記錄器的附加價值

提醒自己開車小心點~錄影中請保持微笑~~

有了前輩的案例.小弟今天去敗了一台目擊者2代.老闆2兄弟人很好.小姐也很親切.(不知是老闆娘還是店員).
還拿飲料請我.知道我是台北下去裝的.價格還有優惠.小姐還介紹我去買名產(他借我機車).要回來的時候.
小姐又拿一罐飲料要我帶著車上喝.真是感動阿.從快官交流道下去很快就到了.回到家才想到忘了拿發票(不曉得是沒發票.還是我忘了拿).沒關西.老闆跟店員的態度真的很好.有需要可以參考看看.至於價錢方面.自己問老闆吧.我也沒跟老闆殺價.因為我覺得老闆誠意夠.當然我也很阿莎力.詳細地址可以到雅虎搜尋目擊者
小弟在10月26日裝的.想不到28日老闆主動把發票寄掛號給我(我沒去跟他要.他自己寄來的).就感心耶


祝好運
國情不同

死者為大

可是依我所知

120萬應該算很OK了吧???

其實也可以嘗試像美國那樣對死者家屬提出賠償

只是

目前應該沒人會這樣吧?

等看看哪天法院有判例可以依循那天

不過台灣應該很難
台灣人不守法,連法官也不守法。
這就是鬼島。

在外國就是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在制定的時候就是考慮到人情、道理。才會規定出來。

今天誠如您所說,小孩自己在路邊玩鬧,突然衝到馬路上,任何人都來不及閃躲,這能怪駕駛人嗎?

只是在台灣,法官很奇怪,都認為死者為大。

之前也有不少案例,雖然不是駕駛員的錯,但是還是要判賠。

就是我們法官的法學素養不足。每個都是包青天式段按法(他爽就可以判)

完全不管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電腦狂!四核心Desktop + Dell XPS + Fujitsu P
台灣人因為法官亂判就以為撞死人要負「道義」上的責任。

那都是法官亂搞。

在法院就是要依法論法,不是駕駛的過失、故意,為什麼要賠錢?
只是我們法官素質差而已。

常常都會聽到法官搞這種飛機:認為人死了所以就要付錢

根本就是沒有念過法律的人去當法官才會搞出的飛機。

駕駛員又不是無過失責任。

這些亂搞的法官以後都會有報應。行為都像是強盜一般,奪人錢財。
電腦狂!四核心Desktop + Dell XPS + Fujitsu P
小仲 wrote:
目擊者行車紀錄器真的...(恕刪)


剛剛看了一下你的紀錄器影片,發現你小朋友安全座椅的安全帶好像沒繫緊。稍微提醒你一下,小朋友安全座椅要繫緊,到只有你一跟手指頭可以穿過的空間,這樣安全座椅才可以完全保護。不然沒繫緊,保護力會大大下降,甚至沒有用。

小仲 wrote:


因為畫質很高 每三分鐘檔案將近7XMB了
如果再分割出來 那檔案就超恐怖了^^


我問過修哥,我記得他說過,每一支鏡頭拍的只有320*240
那個四分割是四個鏡頭加起來成一個畫面 640*480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