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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事實如果像樓主說的之前舊傷已修復,以常人來說也會在文中提及此事,然後開罵幾句說,才修好開出修車廠又被撞.......等等,你相信樓主的涵養很好嗎?
看看他po的文,連前車開後霧燈他都可以po文開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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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心 wrote:
常言道: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幾天才看到一則新聞...
經營當舖的何文雄和張育峰,專門購買高級轎車再謊報失竊詐領保險金,服務超廿五年的高市中芸派出所警員詹家源,涉與兩人勾結,詹某昨被依偽造文書判二年六月;何文雄、張育峰依詐欺等罪分判一年十月至二月四月。
樓主,我夢到記者應該已經出動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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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更正啟事:感謝網友指正將"擦撞"誤植為"插撞",感恩!
6/13/10:45更新
想不到上次發文兩小時後,新聞就報導出來,看來我是猜錯了,到現在又添了100多樓,真是猛啊!不過原PO似乎對東森報導有些不爽,但是該澄清的疑點都未澄清之下,應該不會有"嘿嘿"的動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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