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台灣法規有規定,(一方面守法,一方面減輕事故傷害)個人立場也是支持使用
檢舉未戴安全帽變全民公敵
lhh123 wrote:
在路上看到這種的,盡量離遠一點
觀念正確,因為發生事故她們會比較嚴重,很麻煩
擎天神 wrote:
如果他們摔倒送醫院,
醫藥費與住院費要由全民健保來支付,
這些錢來自大家交的健保費,
我們其他人為甚麼要負擔他們因為不負責任所造成的醫藥費呢?
1. 強制險法有健保可代位求償的條文(健保局執行率則不清楚)
2. 如果機車是自摔,強制險不賠駕駛,但是會賠乘客
3. 如果機車是被撞(非事故主因),那就是撞人的(事故主因)要賠
小葉叔叔 wrote:
發生事故時
安全帽確實可以保護頭部
因為頭部保住活下來,頸椎受傷增加了
哈哈平 wrote:
話說回來..瓜皮帽根本沒用
1. 瓜皮不安全,政府還是發給合格證
2. 就算不合格(工地帽、直排輪帽),也沒有人取締
審判已經到來 wrote:
問題是戴安全帽,不是怕你自己跌倒還是去撞電線桿,
就怕不守法的人撞你。
自摔就是個人造業了
如果是被撞(非事故主因),那就是撞人的(事故主因)要賠
(正常人,不會看到別人沒戴安全帽,就想開車去撞她嗎?
正常人,遠遠看到一台普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會想開車去撞她嗎?)
還是要回到事故的原因來討論,”未戴安全帽”畢竟不會是事故主因
(但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駕駛,出現其他違規、危險駕駛的機會可能也比較高)
另,拋出一個問題,給大家思考:
台灣的機車路權,可行駛『慢車道』、『外側快車道』
如果有人騎機車,完全比照『腳踏車』,只行駛『慢車道』、不超過時速40
除了法規規定,有沒有理由,一定要強制戴安全帽?
如果要,那『腳踏車』要不要強制戴安全帽?
高雄葉少說,人不是他撞死的,是被撞車後噴出的保桿打死的,
請問,行人過馬路,要不要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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