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三年前的經驗(當時是四部車在市民高架發生車禍小弟是第2輛車)
警察在現場所說的並沒有任何裁定效力喔,警察在現場主要只能紀錄事實真相
所以你提到的警察說責任在誰並不代表一定就是最後的結果。
再來你提到的對方說並不是完全他的錯,這就表示他並不想和解,這時你必須請你的承辦員警
將你的事故現場筆錄以及照片行車紀錄影片,送到交通事故鑑定,這鑑定是要費用的喔,印象中是3000元
然後必須等1個月,才可以拿到肇事責任比例表,然後上頭會清楚說明各車需負擔的肇責比。
當然,即使是對方100%肇責,他也不見得就鼻子摸摸就付了,所以有可能你還是得走法律訴訟。
然而目前以你的情況來說,這部份是屬於民事的部份,而民事訴訟往往曠日費時,即使最後你獲得勝訴,
接下來的修車費用你也有可能會拿不到你實際的修車費用,因為你文中有提到你的車子是老車。
老車就會面臨到折舊率的問題,簡單來說,法律上的規定是,只有人工的部份不能折舊,零件部分必須算每
年的折舊率來打折。
(再白話一點的說,就是法律認為你不能因為你的受損(車禍)而無條件的得到好處(換新的組件))
例如你說修車廠報價10萬維修費用,我們假設其中鈑金烤漆的人工費是$30000這部份是不能打折的,但是
你的零件費用70000就必須換算你的車子年份來算折舊率,所以你有可能還是得負擔零件的費用,車子越
老,要折的成數越高,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吧,但這就是現實。
最候許多網友建議你去檢查頸椎(記得索取訴訟用的就醫證明喔),這是因為刑事訴訟的進度往往比民事來的
快上許多,而且刑事訴訟好像可以附帶民事求償(這部分我不是專業,說錯別砲我喔^^)也就常常聽到以刑逼
民的由來。
說了這麼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最後附上這個網址,裡頭有蠻多熱心人提供幫助
http://www.yourcar.url.tw/
祝福你早日解決車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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