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rchang wrote:
台灣需要的是見義勇為,不是畏畏縮縮,我知道男的當下心理。
倒是女的我覺得很怕死。
alantw80 wrote:
不知道這些人看到強盜或強姦現場會不會也只是拿手機拍一下,
然後自顧地說:沒事我有拍下來,等等給警察就好,不干我的事。
自掃門前雪............
駕駛是警察嗎? 他擁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嗎?
他憑哪一點有權力攔下對方?
如果對方是流氓、車上四個彪形大漢、甚至帶著武器呢?
那這則新聞就會變成"汽車闖紅燈造成機車騎士輕傷,攔車的正義駕駛命危...."
以這起事件而言,機車騎士無大礙
錄下過程跟車牌,已經足夠讓警方來處理了
為了表現自己的正義,硬要攔下對方,讓自己陷入"可能的危險"
你想證明什麼?
alantw80舉的例子會嚇壞你的國語老師
完全不對等的事件,也能拿來舉例...

而且"自掃門前雪"指的是漠不關心
這個案例副駕駛出言阻止只是怕駕駛"做過頭",並不是漠不關心
你的國語老師可能要再次找地洞鑽了
也許你們覺得副駕駛很怕事
但另一個角度想他卻是保護自己、保護駕駛
正義的駕駛,理性的副駕駛
對機車騎士幫的忙已經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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