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30個字 wrote:我剛剛還想,台灣救護車效率太好了吧!剛撞到救護車馬上就到,想說是不是醫院就在旁邊,沒想到只是見死不救....(車上有更嚴重病患) 呃 我想就算載的不是更嚴重的病患也不能把他踢下車去換個更嚴重的載上來
jwdaniel.ad wrote:http://law...(恕刪) 這只是行政罰,如有人受傷而肇事逃逸,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另有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