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還是應該買目擊者的...= ="

whiteme wrote:
您的想法就有點偏頗了...(恕刪)

誰會一邊開車一邊削水果來吃或是吃便當..哪來的剩菜剩飯可以丟?我覺得你才偏頗吧!
你是不是為了獎金還是真的想要為環境盡一份心,這我想自有公評。
抓違法這是警察該做的,而不是你,一方面是為了你的人身安全著想,賺這點錢而惹麻煩值得嗎?另方面是如果邊開車邊丟大型垃圾的問題已經是很嚴重了,我想警方會比你更快注意到且更重視!(我要丟大型垃圾為何還要開車且又在行進中丟?)
每種犯罪都有輕重,我想丟大型垃圾像你說的廚餘之類的,是極少數,而隨手丟菸蒂也只不過是比極少數多一點而已。當然勿以惡小而為之,丟垃圾不管大還是小、是否會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危害,都應該是被譴責的。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若一顆小菸蒂被罰個幾百塊...唉..我希望你遇到的都是好人。
ps671042 wrote:
我只是提出問題,既然...(恕刪)


raphaie wrote:
哈哈哈,還真是讓人騎虎難下的回應

但是我實在想不到有甚麼理由要浪費時間在這邊洋洋灑灑的長篇大論

還是老話一句...

原則在那邊,政府要怎麼做那是機關選擇如何作為問題,輪不到我去幫忙回答

提到假契約的部分... 以您的法律素養...

可以成立嗎? 您不是在尋我開心吧?



1哈哈哈!抱歉讓您騎虎難下了
2我只知道未當場攔停製單的交通罰單
都是處罰車主的....這與您的見解不符
3我不會去google判例,來轉貼到此處的
4如果真浪費時間,就不需要回覆了



ps671042 wrote:
1哈哈哈!抱歉讓您騎...(恕刪)

老兄...你回復別人的文章幹嘛掛我的帳號?????????????????
那不是我打的文章!!
p1234502 wrote:
老兄...你回復別人...(恕刪)


抱歉!抱歉!可能系統有問題

剛改好了!
對不起,我知道這樣對你名譽有影響
請見諒~

ps671042 wrote:
抱歉!抱歉!可能系統...(恕刪)

沒關係,但請你改回來,謝謝。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您高興就好!

如果“行車紀錄器“對您來說只是個“生財器具“,您就應該不惜成本!再貴的也要花下去
建議您,世面上所有的機種您都可以裝一台!以防萬一....

或者您只是一個正義達人!您也可以考慮去當個超人。拯救全世界。

歐陸肥 wrote:
不會擋副駕視線~只是不知道為甚麼副駕的人上車都會撞到~他照後鏡很厚

裝了他副駕遮陽板都只能擺爛

我個人覺得滿擋駕駛的視線拉><

或許是不習慣他吧~總覺得很礙眼


是裝在哪一台車上阿?

http://blog.yam.com/ferragamo520/article/57898382
p1234502 wrote:
誰會一邊開車一邊削水...(恕刪)

不管輕重違法就是違法
錯就是錯
哪這麼多理由阿

台灣的法治教育到底怎麼了 唉

~rocky~ wrote:
不管輕重違法就是違法...(恕刪)

我認為這世界上不只有對和錯而已,其他我不講了累了。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