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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行車紀錄器=聖人? 檢舉有錯嗎!?

行車紀錄器 只是為了保險起見 並非是一定要檢舉違規車輛
在下捫心自問 開車20多年 除了 違規停車被拖吊2張罰單以外
其他紅包都沒領過 但是真的如此的守法嗎? 不要騙自己啦

壓到雙白實線 越線停車 .......多的是有機會發生 只是自己沒去在意而已

至於要檢舉嗎??除非真的很惡劣 例如本人遇到的狀況 山區彎路 限速25KM
還猛按喇叭 強行超車 逼迫前車讓路 的惡劣客運車駕駛 這樣要不要檢舉啊??

違規影像很多很多 但是不是太嚴重 就算了啦 自己偶而也會犯錯阿

太嚴重的 影響到真正用路安全的才去檢舉才是王道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嚕

djboygod wrote:
常看到許多版有說
「很多人有了行車紀錄器,自以為天下無敵」
諸如此類的話語...

請問下...
人家行車紀錄器是裝個保險的
非常時期它非常好用...這玩意就像急難救助包
一般人都不太會準備,反正很少用到
但是當你要用的時候呢? 也許你就差一罐消毒藥水,你就不會死了
但是偏偏你沒有那一罐,所以你長翅膀飛走了..
就跟古人說的一句話說一樣..「書到用時方恨少」...

裝行車紀錄器,在自保之餘..檢舉其他不良用路人的行為,有何不可?
講自私為了怕自己被撞
講好聽為了台灣的道路安全
我想請問一下...講「有行車紀錄器就以為你無敵了嗎?」這種話的各位先進
你們是怕他們照到你違規被檢舉嗎??

有存證想檢舉的人,要檢舉就去!!
只要你影片有著有力證明,車牌清晰足以辨識,事發地點,時間,違規事項
都可以直接去檢舉,不用來問了...再問也是會得到一樣的答案↓
「你以為你有了行車紀錄器就無敵了嗎?」 名言..真的是名言...
你報案的地方不受理,報社記者也有名言「你敢報我敢爆」

人心有問題..
檢舉不良用路人,怎麼來說 最後得結果都是留的好用路人
就算檢舉人自己也沒多好,但是大家都互檢舉,最後還不是一起罰
罰到後面就看誰財力雄厚可以撐比較久
(後續的罰款進國庫後有沒有被狗官吃掉就先不談了)
(有錢人不怕罰不說,不過照三餐接罰單我看他也手軟)
都有人拿有力證明了,單位還不受理檢舉.. 擺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扭曲變形觀念...
好在還有某間報社記者..你敢報我敢爆...


我裝行車記錄器的原因就是自保, 因為小弟開車還蠻安全的.

所以以防萬一.

如果拍到違規, 我也不會去舉報,

因為.. 我不是抓耙仔.


但是 如果遇到惡劣駕駛我可能會舉報,

小弟曾經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幾次, 惡意逼車 + 蛇行. 非常危險.

天 天 開 心 !
深灰色戀人 wrote:
壓到雙白實線 越線停車 .......多的是有機會發生 只是自己沒去在意而已
...(恕刪)

其實,我開車在路上,也很擔心有人真的會用行車記錄器去檢舉..壓到雙白實線,
如果有人可以大聲的說,我這輩子開車或騎機車,一定不會壓到雙白實線或越線停車,
那我被這種人檢舉,心服口服,
不過,試問那些完全贊成使用行車記錄器去每一樣危規都檢舉的人...你們真的做的到,
一輩子開車或騎機車,一定不會壓到雙白實線或越線停車嗎?
還有,台灣有些秘密証人或是檢舉人,資料都有發生被洩露出來的情況,
如果使用匿名檢舉的方式<跟黑涵沒兩樣>,照理說,檢舉應該是無效的~
jackie07 wrote:
其實,我開車在路上,也很擔心有人真的會用行車記錄器去檢舉..壓到雙白實線,
如果有人可以大聲的說,我這輩子開車或騎機車,一定不會壓到雙白實線或越線停車,
那我被這種人檢舉,心服口服,
不過,試問那些完全贊成使用行車記錄器去每一樣危規都檢舉的人...你們真的做的到,
一輩子開車或騎機車,一定不會壓到雙白實線或越線停車嗎?
還有,台灣有些秘密証人或是檢舉人,資料都有發生被洩露出來的情況,
如果使用匿名檢舉的方式<跟黑涵沒兩樣>,照理說,檢舉應該是無效的~
...(恕刪)

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台灣騎車開車可以完全不違規的
就連法官跟警察都一樣
所以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都不要抓了?


那些愛違規的人會說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管什麼?你住海邊阿 管那麼大阿?"
"別人也違規阿 為什麼只抓我?"
"你自己也會違規 所以你不能檢舉別人"


那些愛冷嘲熱諷的會說
"那麼愛檢舉 你不會去當警察嗎?"
"又沒獎金 你是吃飽太閒喔"
"為你加油喔 地球和平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都是一些老梗
當當耳邊風就好
只會轉移焦點

真正惡意違規影響他人交通權利的人
反而沒人管沒人唸
他們還可以大喇喇地說
"大家都這樣阿 你不會嗎?"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
"你也違規過 所以你不能抓我違規"

這邏輯跟
"你不能罵總統 因為你沒當過總統"
"你不能罵警察 因為你沒當過警察"
"你不能罵強姦犯 因為你沒當過強姦犯"
是類似的 反一下而已




違規有分故意的跟不是故意的


路邊併排停車
後面汽車不得已要跨越雙黃線逆向幾秒鐘

路邊公車計程車併排上下乘客慢慢來
後面機車不得已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看到黃燈要轉紅燈了
緊急煞車而前輪超越停止線

這些都不是故意的



禁止左轉處左轉迴轉
故意切入連續車流插隊
故意在直行車道衝到前面插隊左轉(不認識路?少來了啦 有是有 機率很小啦)
逆向超車(前方整條路被事故或是惡意龜車擋住的話不算)
闖紅燈左轉迴轉直行右轉
不戴安全帽(安全帽帶不扣好)
騎車講手機
三貼四貼


這些我看不出有那些是不小心或不得已的










還有
跟政府檢舉環保違規或交通違規
都是要附上姓名電話地址的
警方會打來查證
檢舉環保違規還要附上銀行帳戶
因為它要匯環保檢舉獎金給你


我沒檢舉環保違規過
只知道有獎金
拍丟煙蒂的一個300
一天拍10個就好
一天就有3000
一個月週休二日
工作22天
月入6萬6

花點錢買比較好的攝影器材
拼一點的話
一天拍30個
年收入240萬

你說他靠檢舉別人來賺錢
良心過得去嗎?
奇怪咧
怪誰阿?
怪違規的還是怪檢舉的?



linpredator wrote: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都不要抓了?
...(恕刪)

人與人之間要互相監控,一有違反規定,馬上提出檢舉,
最終會成為一個和平的新世界..........
-----------------------------------------
警察是執法單位,所以,我認為執法有據,
但,如果是一般人,常常用行車紀錄器來檢舉別人,
我個人是認為比較像是....互相監控....


jackie07 wrote:
人與人之間要互相監控,一有違反規定,馬上提出檢舉,
最終會成為一個和平的新世界..........
-----------------------------------------
警察是執法單位,所以,我認為執法有據,
但,如果是一般人,常常用行車紀錄器來檢舉別人,
我個人是認為比較像是....互相監控....

...(恕刪)

沒那麼恐怖吧
你想得太誇張了

警察執法有據
民眾也執法有據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說到底
想想看
被檢舉
到底是怪違規的
還是怪檢舉的?

至於不小心違規跟惡意違規
我上面的樓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檢舉沒錯,錯的事為何要PO到01................自我感覺良好


浪費網路資源,我建議要檢舉就直接寄給警察,不必要在PO到網路來

窮到只剩下7億 wrote:
檢舉沒錯,錯的事為何要PO到01................自我感覺良好


浪費網路資源,我建議要檢舉就直接寄給警察,不必要在PO到網路來
...(恕刪)

沒錯
車牌清楚的
我都直接寄給當地警局了
台北市效率最好
不到五天就開單告發了

我網路上會PO的
都是車牌不清楚的
要不然就是搞笑的




要抓違規 拿張板凳坐在天橋上 拿支錄影手機 不是更快嗎?




政府會很感謝你的




靠行車紀錄器抓違規? 太慢了啦




djboygod wrote:
常看到許多版有說「很...(恕刪)


檢舉明顯危險駕駛個人覺得是ok的
不過另一方面
恐怕也得斟酌拿捏好
避免弄到草木皆兵
畢竟人非聖賢
難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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