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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除恕刪除


無止盡的改款 wrote:
摩托車也有錯拉~~ 都騎到汽車道了...(恕刪)


到現在還有人在說摩托車騎到「汽車道」了?!
I Love My Country, But its Government Sucks!
五秒時綠燈亮,替代役那個方向應在二秒時,紅燈已完全亮起,

所以替代役已經 闖紅燈了。

郝嵐伯 wrote:
剛剛我已經寄發影片給交通違規檢舉專區了
並有提供我個人車牌號碼 777x-Tx Golf MK5 以及對方三台機車車號
我等收紅單,寄來之後,我在Po紅單圖。
畢竟大家都不是執法者,這紅單還是得靠執法者來開立
我對於我的錯負責任的主動去領取紅單,又有幾個人能為自己網路上發言負責任呢?
要我提供車牌可以,有此要求的回文人士,是不是也該提供您的車牌呢?

這件事情大家都聚焦在“跨越雙黃線”
很顯然的事實是這樣
兩邊都有錯,為何大家對機車的寬容度較高呢? 這答案顯而易見

至於超速部分,我想沒有人有在現場拿經檢驗合格專業儀器測速
就不需多說了

我的車,原廠無改排氣管沒改動力,自排NA


沒有對機車容忍度比較高

你的行車習慣跟他們一樣不入流而已

對自己負責?

真是笑掉人大牙

考駕照時後教你以拉轉警告前車嗎?? 你負甚麼責拉?

你別成為道路公害之一算萬幸了

刷別人卡還上來討拍

既然都要越線超車怎麼不超過去一點再回自己車道

原廠R版未改也差不多開這樣而已啦


郝嵐伯 wrote:
現在真有這種感覺
我太認真了,開車方法也大錯特錯
何必浪費時間於此? 多陪小孩比較實際
至於蒐證部分,真的是情非得已
在之前還有人咒罵我如附圖
不過越來越過火,我總得自保。 只好出此下策

希望能夠就此打住了,真切反省盼能得到諒解。


如果今天是全身刺青 , 沒戴安全帽的金毛在前面騎 , 五個人 , 你還敢在後面拉轉嗎????????????????????
似乎應該先按喇叭

的確有時候被機車占據車道

奇摩子衝上來 所做的事情 往往欠缺思量

小弟不是學法律的 但是如果他們在速限內 該車道又是機車可走的話....那就點點點了

不過我也會選擇跨越雙黃超車就是了....Orz(但是不會po上來...0.0|||

似乎沒甚麼立場講 希望大家衝動前 多想想

額彌陀佛


基於太多原因
我只能說
樓主幹的好
不過逆向超車出了事要自己擔的喔~

郝嵐伯 wrote:
對於雙黃線超車的確是...(恕刪)

不論如何,違規就是不對。

坂井悠二 wrote:
請稍微看清楚 雖然違...(恕刪)



最好是不能邊邊一點啦...硬掰

在台北這樣騎車應該會被叭或被撞吧..
所以以後只要違規被抓包就回他:你都沒有違規過嗎?

這樣就可以算了吧?

不懂反省還反罵回去,教育失敗,死不認錯

都不用改繼續違規才是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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