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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擋道不讓 救護車上男童斷氣 -- 有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嗎?


winner-hohsing wrote:
新聞上就看到了,有時...(恕刪)


就像新聞上看到的,救護車左右來回的鑽過車陣後差點失控翻車,好危險喔
真可憐..發現了一些開車不會看後照鏡的人...
真可憐意旨,跟在那些不看後照鏡的人的後面開車真真可憐...
這影片或許沒有惡意檔道,,但是有沒有檔..我想這很明顯了..
但是那些自認為以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的人來說,,可能就沒有檔吧...
超車道,,超完車再開回中線道..對某些人而言..真的好難..
真希望此檔道事件,別再發生了....

幸福很簡單 wrote:
如果你刻意擋道,有虧疚的情緒是很正常

如果沒有刻意擋道,為何要虧疚?

一夜干配燒酒 wrote:
嗯....你認為有理就好


會刻意擋道的人就是有本位主義的心態,一切都是我對,怎麼會有愧疚之心

無心之過反而會心懷悔意

"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如果不懂這句話背後的含意


轉貼大紀元文章一篇
http://www.epochtimes.com/b5/8/11/13/n2328551.htm

【名句中的人生】吾日三省吾身
作者﹕貫明

在中國古代,「吾日三省吾身」是儒生為學為人的基本功夫。蘇格拉底說過:我最大的智慧就是知道自己無知。每一個成熟的人都知道如何反省自己的過錯,這個道理在古今中外都是相同的。一個能經常反省自己的人必定具有高尚的人格,一個善於反省自己的民族必定是一個優秀的民族。
「吾日三省吾身」語出《論語.學而篇》,原文中說:「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 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翻譯成現代白話文就是:「我每天必定用三件事反省自己:替人謀事有沒有不盡心盡力的地方?與朋友交往是不是有不誠信之處?師長傳授的功課有沒有復習?」曾子的這些格言,曾經是歷代儒家弟子的必修之課,必省之事,必踐之行。曾子在此所說的「三省」,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修己,二是對人。對人要誠信,誠信是人格光明的表現,不欺人也不欺己。替人謀事要盡心盡力,盡心為他人著想,這是為人的基本道德。修己不能只是一時一事,而是要貫穿整個人生,每天都要不忘記修行。
在世界各民族之中,法國人最注重從小就培養自我反省的習慣。有一位中國留學生曾經在法國看過這樣的一幕情景:他在吃飯時法國朋友8歲的孩子用一小塊麵包逗著小狗玩,狗玩起來撞翻了他手中的盤子,盤子碎成幾塊。男孩對他的父母說「你們看見了,是小狗打碎了盤子,不是我的錯。」他的母親回答說,「盤子確實是小狗撞翻的,可是你有沒有錯?」男孩大叫:「是小狗的錯,不是我的錯。」他的父親過來叫男孩離開餐桌到他自己的房間裏去,想想自己究竟有沒有錯。十幾分鐘後男孩走出房間說:「小狗有錯,我也有錯,我不該在吃飯時逗狗,這是你們多次對我說過的。」他的父親高興地笑了:「那麼今天你就該為自己的錯承擔責任:收拾餐桌,並拿出零用錢賠這只盤子。」
世道紛紜,熙熙攘攘,人心易為名利所驅,不注意修正自己就會失去真我。古代聖賢修身,在於修心養性。每日三省,防微杜漸。久而久之,就能修成正果。儒家修身,意在齊家。聖人之所以為聖人,在於他們具足高深圓滿的境界,明晰宇宙的真理。自古以來,凡成大業者,無不把反省做為自己修養的重要手段。人世間的許多紛爭源於互相指責和互相攻擊,一個人如果能經常反省自己的過失,放下自我處處為他人著想,就可以避免許多無謂的爭吵,以純淨祥和的心態創造出一個充滿和睦的生活環境。@*
(http://www.dajiyuan.com)

看了這邊大樓的回覆

我才發現台灣有那麼多的比例有駕照卻沒用路知識 彷彿是繳錢就可以領駕照

1. 救護車為什麼不自己切換車道
你找十個美國人英國人澳洲人 會有十一個說你應該被吊銷駕照加判刑(如果病患搶救不成)
2. 救護車為什麼不去開路肩硬要開內車道
你找十個美國人英國人澳洲人 會有十一個說你應該被吊銷駕照加判刑(如果病患搶救不成)
3. 銀色BMW已經盡量再讓 只是中間車道有車
你找十個美國人英國人澳洲人 會有十一個說中間車道那台車應該被吊銷駕照加判刑(如果病患搶救不成)
4. 晚上高速公路那麼暗 誰敢亂切換車道
你找十個美國人英國人澳洲人 會有十一個說你根本不應該有駕照且不應該駕車


我駕照考過兩次

第一次自排因為買了台手排車 所以第二次考手排 都是在澳洲考照 考試時都是實際上路 且直接上高速公路
都是一次過關

考試時
如果時速110km/h 開105km/h 扣分 因為開太慢
如果你不知道怎麼讓緊急車輛 如救護車 警車 請你不要上路
如果你晚上在高速公路上 不敢切換車道 請你不要上路 甚至你連駕照都沒資格拿

禮讓救護車不是等到頂到屁股了 被閃燈了 才開始要讓

在五百公尺外聽到聲響看到警示燈 就已經要開始準備禮讓
後照鏡 方向燈 在國外都是基本配備 在台灣是不是選配?
且 內車道為超車道也是緊急車輛使用車道
如今在這棟大樓深深感覺 台灣有那麼多的人 早就應該要被吊銷駕照 但是什麼理由還可以讓他們講得那麼理所當然?


相信檢察單位 說無責這種只是因為不想再起波瀾 如果真的打從心底說這種影片沒有阻擋行為 我認為這個檢察單位 應該沒人有駕照!


整個機關應該都要被彈劾 檢察總長也應該引咎辭職下台
就是 情理法 拖誇台灣...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法條很明確

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
檢察單位 說無責這種只是因為不想再起波瀾
遇到緊急救難車輛,先讓就對了,想那麼多幹嘛???????

多年前在美國唸書時,同校一位台灣學生,也是開車在路上遇到後方有消防車,
但是他沒有立即靠邊停,結果被移送法辦,到了法庭他又理直氣壯的說,
他並沒有檔到消防車,因為他判斷他當時還不會檔到消防車,
如果消防車沒在他後面的路口轉彎,他就會讓。
而雖然事實上消防車也在他後方的路口就轉彎離開了。
結果他仍被判罰上千美金罰款。

美國這個案例,值得大家深思學習~

unclefly wrote:
遇到緊急救難車輛,先...(恕刪)


真的是值得大家思考學習~

希望不要有人又跑上來說,這是國外的規定與狀況跟台灣不一樣。

遊俠客 wrote:
http://udn...(恕刪)


如果連國道警察都這樣想的話,那還真的是讓人覺得憂心。內側為超車道之所以不能徹底執行也應該是這個原因。 真的很無言....
Johnsonwang wrote:
如果連國道警察都這樣想的話,那還真的是讓人覺得憂心。內側為超車道之所以不能徹底執行也應該是這個原因。 真的很無言....


台灣交通違規取締算是很寬鬆
除了超速和越線/闖紅燈這種有很明確的測量點沒得商量外
其他都有很大的自由心證空間

就好比紅色馬三他貼到內路肩邊緣
可以說他是想要讓出右邊的空間給救護車
減速也可以說是為了拉出與中線車道的距離方便救護車右側超車

紅色BMW也可以說旁邊很空我沒有擋路救護車可以自己從右側超車

也因為這樣救護車也只能自己左閃右躲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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