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625 wrote:在法律裡面,只要不是蓄意撞死人通常都會輕判,但是我真的覺得酒駕就是蓄意要撞人...(恕刪) 這幾天新聞有提到,加州的法律規定,只要酒駕累犯(兩次還三次)就是會以二級謀殺罪起訴。不知道我們的立法院諸公啥時才有這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