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很簡單 wrote:哦,你說"難道",是已經發生的事實嗎?那她是產生了嗎?沒發生就直接扯到民/刑事責任,你也太會扯了(恕刪) 依您的說法, 那酒駕又沒撞死人, 為何不行?拿刀在捷運站亂揮, 又沒砍死人, 為何不行?因為牠做的事"有可能"會危害到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那就不行!!
doraemon0208 wrote:這位網兄宅心仁厚還去...(恕刪) 不要惹他,看他發文記錄就知道了他日前發了篇他車子被人檢舉噪音過大的文就到處與跟他意見不同的人戰不停想挑戰早期01 ID哥風采的人,可以試著跟他辯下去.....
8960470 wrote:每天早上經過園區 就會看到一大堆 違規左轉的機車但重來沒看過警察在抓,有一次還看到警察有看到違規但機車直接騎過去也沒攔下來開單 很多人都說園區警察不會抓,但是之前在園區上班,住園區宿舍時,有一次從竹村三路出來接新安路,有一人騎機車不聽指揮還是闖紅燈,警察要攔他被他閃過就騎上車追過去,結果下個路口又是紅燈違規者被卡在車陣中,警察過來第一件事情是把他機車熄火、鑰匙拔掉叫他下車。有沒有抓我不知道,但那次事件我印象很深刻,至少我看到是有在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