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smo1208 wrote:不好意思,真的可以騎嗎?依照交通法規99條規定,只能行駛外側兩車道,無論有無號誌標線?...(恕刪)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如果依字面解釋,這一條規定好像有瑕疵,【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請問沒有標線會有快慢車道嗎?現場狀況有標誌、有標線,符合【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而標線部分沒有禁行機車,個人認為機車是可以行駛在影片中的內車道。
第一好奇怪哦, 有時三線道都佔滿了小客車,機車都被逼到路肩去了, 就不會有人說, 應該要讓路還給機車車走..例如前面 "撞的好大聲~~" 那棟.第二那位白車的認為對方是騎在 "禁行機車"上而攔, 並不是機車純粹行駛於內線.第三白車攔的時候, 最外側是 "右車道" ...第四影片很短, 不知為何機車何時為何行駛於內側.第五我想, 哈哈, 他是被擋不爽.基本上我認為, 應該立一個法, 開車騎車的駕駛抽煙算觸犯公共危險罪, 因為他們的煙灰總是亂彈影響用路人安全當然了, 搞不好本來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