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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肇事逃逸:承德路,中正路口

之前新聞不是才一個太過正義下車理論被輾死的嗎?
有地點有時間有車號
剩下就警察的事了
沒事幹嘛去淌混水
如果真的衰小就這樣走了
新聞報一報
鄉民按讚分享哀悼
然後呢?
明天太陽照樣出來地球也照轉
過陣子大家就忘了
直到類似事件發生大家才會模糊的想起
“之前好像也有個人是這樣”

是誰?在哪發生?何時發生?怎樣發生?
誰記得?
那些失去親屬的家屬記得而已
正義就值這麼點兒
認清事實好嗎?
副駕這種務實派的我不認為有啥不妥
正義並沒有規範說要做到什麼地步
自己覺得符合道德規範,對得起良心不就夠了?
這樣也能酸副駕?真是搞不懂某些人啊…



見義勇為與莽匹夫之勇只有一線之隔
台灣需要的是見義勇為,不是畏畏縮縮,我知道男的當下心理。

倒是女的我覺得很怕死。
副駕駛說的沒有錯

任何一個老婆都會說相同的話

因為她不想他的家人冒險!!

車主追上去拍下清楚的車牌畫面交給警察

他就已經是很棒的駕駛人了!
說攔下來的~不知道你們是憑哪一點可以把人攔下來???

如果是我,我會按喇叭提醒他,他的肇事逃逸已被我用行車記錄器錄起來,請他回去現場處理。

攔下來~說真的也不是不對辣....只是早晚沒事變有事....
不能自我保護的人,沒有能力去保護別人

我認為這樣做很夠了


在眾目睽睽下闖紅燈肇事後逃逸,真是傷腦筋...
遇上這種事用行車影像紀錄肇事者車輛,並應及時通報警方,事發人事物地點,
對方車牌號碼,及逃逸方向,供警方後續處理既可.
這社會就是要有正義之士,挺身而出舉發這些敗類,讓他無所遁形.

小shin昕 wrote:
應該消音的
副駕講的話有點...........


消音啥?-_-

副駕駛座女生講話很正確啊!沒事幹嘛去攔車,誰知道那個人看到人家攔車會不會用力撞上去呢??人人可以抓現行犯,但不是義務,在這個年代把行車紀錄器資料交給警察就好了,這樣就算是好人了,不要弄不好公親變事主。
不知道這些人看到強盜或強姦現場會不會也只是拿手機拍一下,

然後自顧地說:沒事我有拍下來,等等給警察就好,不干我的事。


自掃門前雪............
烽火連天 wrote:
好一個沙豬主義的男人...(恕刪)





這是有正義感的男人,「感性」且積極、也願意聽從他人建議。在冷漠的社會,值得稱讚,也是行車記錄器的最大社會公義表現。

副駕駛座,其女王,卻是位「理性」,有節制判斷能力的現代好女性,一樣值得稱許肯定。

真是難得的好match,祝福這倆位。


既然有錄到,
馬上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
反正駕駛是跑不了的,

而且 過失傷人 + 肇事逃逸
就能小懲肇事駕駛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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