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車禍造成的健保支出,是其他人幫肇事者付的健保局可先代墊,但仍應向肇事者求償2. 給予員警實質獎勵,增加取締違規的動力,比較實際為了獎金,民眾浮濫檢舉,反而製造糾紛和增加行政負擔(北宜、蘇花有本事不壓雙黃線開完嗎?)
scorpious1102 wrote:這個會被罵死....而且公家機關哪有這麼多人力可以處理這麼多的民眾檢舉案件全民檢舉,還不如在各大主要路段裝設錄影機,用錄影舉發,保證效果一級棒 錄影舉發....很遺憾的告訴您先前在新北市二十個重要路口設置了數位錄影固定桿系統在使用的四年之間,每月平均可以開出兩萬張罰單但在2011年的時候,市府以「不具勸導效用」為由不再續約,悄悄撤下機器背後的原因為何,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如果真的是[不具勸導效用]就把機器撤下....那高速公路上的移動式三腳架要不要也一併取消算了躲在路邊守株待兔專抓紅燈右轉的員警也要不要一起革職
Cat_Hyts wrote:畢竟,現在幾乎每人都有行車紀錄器!!...(恕刪) 你確定????我家(新北市中和區)這邊的停車場至少有100台車子是固定月租的,臨停的車子還不算唷我住7年多了,我每天看,有裝行車紀錄器的不到20%耶甚至我岳父買新車,我要送他一台,他還不裝買新車不到一個月出車禍,無法釐清肇事責任,我再提送他一台行車紀錄器,他還是不要
我對這種新聞到是有點意見."每年30億健保支出 車禍造成"健保原本就為了醫療支出有何疑問? 更何況車禍都不是主動自願的. 那到處抽煙呢傢伙呢?「所有的車禍肇事原因都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交通的規畫設計不良又不是一天二天的。還有。我認為..路上停的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恐怕跟會動的不相上下..光這點先做到取締這點比一切都來的重要
板上的各位朋友們相信大家都為了交通犧牲許多時間 擔心受怕或甚至有親朋好友受到傷害但全民相互監視舉報 這會是多麼可悲的一個社會若是都有獎金 最後是否人民會變成政府的""合法""提款機看似為了大眾且立意良善 最後會是最沒有成本的稅收方式現在就有單純為了安全來作舉報的管道 也有許多人熱心的挺身而出為何一定要用錢來做為誘因呢 ??跑山喝咖啡 wrote:新聞內容內容有提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