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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問題(檢舉違規)

雖然說違規不對,
但我覺得也不用去檢舉,
如果常違規自然會被警察開單,

像我也有裝行車紀錄器,我也有過被檢舉的經驗,
但我還是不想去檢舉別人,
畢竟錢很難賺,不希望錢拿去繳國庫。
讓政府得利。

吳小胖1229 wrote:
我的行車是天行者X7...(恕刪)

我想
我看的出來樓主毎天開車出門的目地及心思


別為了檢舉他人自己卻違規
本末倒置
媽媽說:小名你成績太差,我要請家教來教你功課
小名說:家教又不是萬事通,不可能任何問題都會,不可能每考必100分,所以他沒資格教我

以上故事,看在那些認為要完全不違規的聖人才有資格檢舉,應該就是單純怕被檢舉的人才會這樣反對吧
台灣交通太亂了,有人忍到受不了了,想要幫社會改進一下交通是很好的,反對,就是時常違規也怕被錄影吧

通常會想要這樣檢舉的,平時開車應該都是已經很守本分不違規的
經常違規又喜歡檢舉的應該不會有這種人吧(做賊喊抓賊)



benny3872 wrote:
交流道一律限速四十,
進收費站水泥地板需減速至七十,
一般道路的限速有50-40-30-20..
道路施工限速20
停紅燈不超線不進入機車等待區...(恕刪)


還好
您說的這些我都沒沒違規...

Passenger wrote:
繼上次自己跑去逼公車被攔下來..還PO上網結果被網友一面倒的砲轟後!!...(恕刪)


攔公車
樓主是錯的.而且錯很大..
看他以前發的文章 只能說無聊到極點 自己犯的錯就合法 別人犯的錯就該罰

重點他發文後都不回應的 一句也不敢說(因為都是被炮的)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樓主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的行為在法理上並沒有錯,
只是那些經常心存僥倖故意違規不尊重他人的人會覺得很不舒服。

沒人不違規是沒錯,但是不是心存僥倖故意違規是看得出來的,
警察也可以對情節輕微的違規採取「微罪不罰」,
所以平時有在注意不去妨礙他人的路權的人也不用擔心所謂的『檢舉達人』啦。

我發現類似這種討論串很容易看出一些網友的本性,
雖然平時講得一付道岸貌然,
但這時候就很難避免地被看破手腳,被看穿自己其實是不在乎不尊重他人權益的人。
行車記錄器應該是不小心發生車禍或者遇到惡意急煞車擋車 拿傢伙恐嚇的用路人時來保護自身安全及權利的工具
不是拿來檢舉人用這種工作就交給波麗士大人去作

吳小胖1229 wrote:
我的行車是天行者X7...(恕刪)


有感於樓主的正義.
本人特送上一把家傳多年的利器送給樓主.
不用謝我了嘿~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ppwa wrote:
通常會想要這樣檢舉的,平時開車應該都是已經很守本分不違規的
經常違規又喜歡檢舉的應該不會有這種人吧(做賊喊抓賊)...(恕刪)



+1的確是這樣。

君不見,賣塑化劑的絕不喝塑化飲料,賣毒品的自己不沾毒。
會檢舉的人,當然開車特別守規則。

總結:

多一件檢舉,少一分違規。
車禍不發生,全民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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