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an wrote:在沒法源依據 不能拿來當交通違規的告發 民眾不是執法者隨便拍攝他人又po上網 有侵氾人身自由和隱私權行車記錄器的用途並非如此...(恕刪) 有法源依據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少一點違規,多一分安全,大家平安出門與回家。檢舉交通違規是作功德的啊。
就...儘量不要違規吧...還有,小心點,這樓可能是有人挖洞要讓大家跳的啊!(至少我知道我家附近的警察天天都可以開著"抽獎抽到"的心愛318到處閒逛,以前還常常有不明人士開著巡邏車來他家聊天烤肉閒哈拉)
tekken wrote:我個人是支持的例如隧...(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在台灣開車誰能保證100%不違規我最看不慣的就是那些機車上裝著行車紀錄器看到人家開車停在超商門口紅線停不到三分鐘買個東西就在那舉發的我就不信你們騎車要去超商買個東西還會去找停車格勒有一次還更扯開著老爸的FX35停紅線30秒丟個垃圾也沒妨礙到人就看到有人在那拍問他拍什麼還被嗆開好車了不起唉......
我覺得這樣很好阿台灣人開車不守法的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就要靠這種全民狗仔的舉發看能不能加減嚇阻一些惡行惡狀跟重大危規近來一些行車紀錄器錄到不少車主的醜態都上了新聞我想多少會讓那些敗類又要違規或攔人車子時有所警惕雖然我沒裝但有裝的車主給你們一個讚台灣要多靠你們了
Kevin4931 wrote:我看完怎麼覺得樓主在...(恕刪) 就算民眾寄再多...調杯杯還是得照課表出去拼的...他們還得另外多利用其他時間整理檢舉影片、寄發罰單的所以這算是拜科技之賜他們多出來的業務了
Johnny_depp wrote:看到一堆開車習慣不好...(恕刪) 補充說明,我只對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很反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開180鑽來鑽去,但打了方向燈看起來感覺就比較舒服,看到不打方向燈的開車方式,就感覺連個日常走路交會時的"借過"都不會說一樣。打方向燈是絕對可為的駕駛行為吧? 除非方向燈壞了,或來不及打,或根本不知道有方向燈這種東西?若是超越雙黃線超車之類的,這種我覺得這是逼不得已的.....雖法規是不准的遇到慢車檔路跟違規是沒有法理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