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車紅燈右轉是違規行為2. 中間車道非禁行機車道, 機車可以行駛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第九十三條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0公里。二、行經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或行近工廠、學校、醫院、車站、會堂、娛樂、展覽、競技等公共場所出、入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時,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機車速度應該合乎規範PS:車主高速跨越雙黃線超車對錯不評論, 但超車後前方沒車就快速切回原車道才是事端原因吧.
路權 路權 路權, 各位到底懂不懂路權阿.....不懂的話 我再說一次好了,只要是單向單車道,遇到前方有摩托車1) 輕按喇叭: 看......你按什麼喇叭? 懂不懂路權阿, 按喇叭我就要讓你喔?2) 超車: 下場你自己看, ..樓上一堆..最正確的做法: 跟在摩托車後方一起龜,沒錯在這鬼島依法摩托車有權占據整條馬路, 最重要的是 不能超速喔。 市區速限 50, 有些地方甚至 40。 沒錯就是不能超速, 因為這01上的人一輩子都不會超速,這才叫做正義。 懂嗎??
Fourier Transform wrote:無聊,一堆偽正義人士...(恕刪) 沒錯 如果機車真的太龜換做我也會跨雙黃超過去......但法律上 跨雙黃線超車就是違規逆向因為氣不過而把自己違規的影片po到網路上不是自婊是什麼這裡是網路 大家不會因為自己也犯過這種錯而噤聲因為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