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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除恕刪除

howard0427 wrote:
你不覺得你超車也貼太近了吧,是不是刻意的呢??


超車太貼近,不就等於樓主不敢超越中央雙黃線太多嗎??
又不就等於機車太貼近中央雙黃線嗎??
1. 機車紅燈右轉是違規行為
2. 中間車道非禁行機車道, 機車可以行駛
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九十三條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道,時速不得超過四0公里。
二、行經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泥濘或積水
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或行近工
廠、學校、醫院、車站、會堂、娛樂、展覽、競技
等公共場所出、入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時,均應減速慢
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機車速度應該合乎規範
PS:車主高速跨越雙黃線超車對錯不評論, 但超車後前方沒車就快速切回原車道才是事端原因吧.
路權 路權 路權, 各位到底懂不懂路權阿.....

不懂的話 我再說一次好了,只要是單向單車道,遇到前方有摩托車

1) 輕按喇叭: 看......你按什麼喇叭? 懂不懂路權阿, 按喇叭我就要讓你喔?

2) 超車: 下場你自己看, ..樓上一堆..

最正確的做法: 跟在摩托車後方一起龜,沒錯在這鬼島依法摩托車有權占據整條馬路, 最重要的是 不能超速喔。 市區速限 50, 有些地方甚至 40。 沒錯就是不能超速, 因為這01上的人一輩子都不會超速,這才叫做正義。 懂嗎??


無聊,一堆偽正義人士! 換你開還不是一樣超車

是我也是直接跨雙黃超過去,不然要在後面龜多久?

不然直接約出來,少在那邊鍵盤正義。約出來你開車我騎車,我來騎40~50擋看看你超不超
看起來,

你寶貝女兒的舒適好心情,

比路上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重要多了.

先看一下自己吧!!

...為什麼都會有人認為自己沒問題

...無言

郝嵐伯 wrote:
中午時分,女兒睡醒尿...(恕刪)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開車很危險?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開車很危險?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開車很危險?

Fourier Transform wrote:
無聊,一堆偽正義人士...(恕刪)


沒錯 如果機車真的太龜
換做我也會跨雙黃超過去......

但法律上 跨雙黃線超車就是違規逆向
因為氣不過而把自己違規的影片po到網路上不是自婊是什麼
這裡是網路 大家不會因為自己也犯過這種錯而噤聲

因為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懂嗎

Bee45 wrote:
台灣不只是個悲慘世界...(恕刪)

中肯,這才是正確的守法念
一些人真的以為馬路他家的

Fourier Transform wrote:
我來騎40~50擋看看你超不超
...(恕刪)


我不會超

處理車禍時間會更久

鄉下地方是要開到多快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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