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ho331 wrote:如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kPcAxGd3lBE&feature=youtu.be這是故意的這個故意會害死人的。 應該是你的行為才會害死人
basejalin wrote:行車記錄器的主人比較狠吧...(恕刪) +1明明就是你用很緩慢的速度上去+用緩慢的速度去切兩個車道...你應該是切到對方的車道,對方才會如此。怎麼不先檢討自已的開車問題!?或者是上來請教自已開車方式是不是有問題!?而是上來po文,還在標題上,厚顏寫上了對方的車牌!?想取暖嗎?我看,這篇比較像討砲文!建議樓主,如果你是用這種心態在斷是非,以這種不負責任的開車方式上路。請你儘量別上高速或者別上路,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