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_liu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逆向機...(恕刪)
確實,所以才會有機車詐騙這種行為
但現在行車記錄器普遍,只要自己沒有違規,該注意的範圍內有注意並做出反應,汽車駕駛就比較有機會(證據)證明自己並無過失,就有機會不起訴或無罪
且如果汽車駕駛的肇責比很低的話,民事賠償也會很少,通常會低於剛開始和解時保險公司提的金額
聰明的在和解時跟保險公司談就好,比較貪的就上法院以刑逼民,如果汽車駕駛不在乎背過失傷害,就是他們的失算了
liaof9949 wrote:
恭喜樓主圓滿解決,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