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加速道 如果你沒有想讓她的意思做好提前往內線切
我如果是你的位置正常都是輕含煞車
而且我相信對方也不想再你面前煞車
是因為前面煞車 先含一下煞車給你知道 你第一天開車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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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進來當然是油門踩下去速戰速決嘛~~拖到最後一刻~~猶豫太久了
既然不想讓對方進來~~那就往前一點關門就好啦~~對方自然會從你後面切進來
人家打燈了~~~你一動也不動
人家都切進來了~~~你還是一動也不動
最後來個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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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k wrote:
我差點就親了你,知不知道。
9766-L3是怎樣,打方向燈就表示你有權切車道嗎?也不看看前後車距。當時車速約90,而且前方也亮起紅燈了,你就這樣插進來。你就不怕後方給你撞下去嗎?
http://youtu.be/om2Cjwpm94E
...(恕刪)
這樣變換車道都不行@@"無言〜
樓主要出門可否公告一下路線,我要迴避!因為在你周遭我不知道車子如何開才不會被po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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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organ wrote:
要切進來當然是油門踩下去速戰速決嘛~~拖到最後一刻~~猶豫太久了
偶覺得被指控的車車切換車道算很OK, 慢慢來, 讓後面的車可以決定要不要讓. (究竟直行車優先對嗎?)
如果要變換車道, 打方向燈後, 壓點邊線, 不要先切進去, 觀察後面來車是維持等速(甚至降低速度), 那表示後車願意讓, 再切進去.
有時候切換車道是不得已, 這個星期日忠孝橋回台北,下橋才發現差一個車道, 去的地方就差很多, 只好切換左側車道. 一打方向燈, 壓在左白線上, 後車就刷的加速卡位(一台貼一台). 然後我就這樣在右側車道偏左跟著車流走, 沒有一台車願意讓, 等到所有左線車通過, 我才切進左側車道.
指控對方沒有看好安全距離就切換車道. 不是只要看到前車打方向燈, 就放油門降速拉開距離, 這樣不就有足夠安全距離?
台灣道路就這莫小, 大家都不讓, 遲早要撞在一起. 被指控的車車應該是要開比較長程, 不想待在外側車道跟慢車, 上交流道的車車混在一起. 拜託就讓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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